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本人。
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是哪些?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同步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
二、用人单位首次参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首次参保需携带营业执照到随县政务中心社保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参保信息登记后,即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人员参保及缴费基数申报。原已参保的人员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增员后纳入本单位参保。
三、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8%。
2.工伤保险费率:根据用人单位行业风险程度分为一至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3.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0.7%,个人缴费比例0.3%。
四、缴费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用人单位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据实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年度缴费基数标准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年度缴费基数60%的,按60%确定。随县2022年社保年度(2022年7月-2023年6月)月缴费基数最低为3600元,最高为18000元。
五、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缴费工资基数的8%划转,年度记账利率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应当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为55周岁,从事生产、操作岗的女职工(原国有集体企业正式职工或单位缴费满十年)为50周岁。
七、企业职工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在以上两项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原则,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更高。
八、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的能否补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但满10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0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九、参保人员死亡后的遗属待遇有哪些?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度为3553元)的2倍计算。
抚恤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和已发放的月数确定抚恤金发放月数。
十、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条件?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同一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累计时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经办机构依据书面劳动合同原件或其他原始凭据,确定允许补缴时段。多次补缴的,累计时长不得超过3年。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同一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累计时长超过3年(含3年)的,社保经办机构查看以下之一证明其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文书,核对允许补缴时段: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形成的仲裁文书(2017年7月1日以后为仲裁裁决书);2、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书;3、人民法院裁判文书;4、审计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审计文书。
十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24小时内向人社部门备案,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向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十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哪些?
1.医疗待遇(包括住院、门诊医疗费,伙食补助等);
2.劳动能力鉴定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劳动能力鉴定且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十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怎样的?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十四、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和领取期限是怎么确定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算(2023年随县失业金发放标准为1368元/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十五、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是多少?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 电话:3339785(参保缴费窗口)
随县社会养老保险局 电话:3338707(工伤保险窗口)
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电话:3339287(失业保险窗口)
随县养老和工伤股 电话:333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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