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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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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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随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和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特种设备相关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更加高效,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持续优化,智慧监管手段普及应用,基层监察和检验队伍能力明显提升,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督促指导生产、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加大对安全总监、安全员的抽查考核力度,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配齐配强安全总监、安全员;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监督检查、检验以及企业报告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强化现场技术能力审核把关,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

3.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力素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电梯安装、维保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能大赛活动。配合市局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售卖作业人员证书、从事虚假查询(网站)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4.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使用单位,推广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为在用叉车张贴安全提示等措施,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5.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严格安装和监督检验质量,严防锅炉材料错用、混用等,进一步提升电站锅炉产品本质安全水平,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

6.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落实推进电梯检验、检测分离改革。进一步压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水平,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促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电梯故障率。

7.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要求检验机构对在用的工业氧气瓶定期检验时将瓶阀更换为保压阀,工业氧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设备要满足保压阀充装要求;推动充装单位建成并持续完善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25年底前,建成氧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2026年底前,实现在用的工业氧气瓶采用保压阀。

8.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存在的风险,推动化工企业结合设备风险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持续开展化工转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实行闭环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9.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2024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开展“悬崖秋千”设备隐患整治,结合实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从生产、使用、检验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加强监管,提高悬崖秋千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游乐安全。

(三)开展特种设备监察能力提升行动。

10.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积极配合省局抓好《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后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及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等主责主业事项标准化建设及内容推广应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管制度,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履责。

11.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组织全局符合报考条件的A类、B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应考尽考”。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骨干人员培训,灵活运用“以训促学”“以赛促学”“送训上门”等举措,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岗位专业化、职业化。

12.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智慧化。一是推进全县特种设备逐台赋码监管。持续优化全县“三网一中心”系统应用,实现全县特种设备全环节数字化管理,以赋码方式把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过程进行贯通,有效提升全县特种设备安全数字化水平;二是持续推进电梯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广电梯“无纸化维保、电梯养老保险”试点经验;加快推进电梯“物联网+应急处置”平台应用,实现全县在用电梯应急处置全覆盖。

(四)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13.突出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防爆灯具、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纳入重点产品,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通过企业自查、监督抽查、全面排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14.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开展生产销售单位现场检查,重点查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切实用好“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生产销售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生产销售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对生产销售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进行约谈。

(五)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5.加强前置审批监管。指导登记机关在企业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前置审批的,依法依规不予登记注册。

16.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制售伪劣“瓶、灶、管、阀、气”等质量违法行为纳入2024年“铁拳”行动重点打击。2024年至2026年期间,每年选择燃气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领域问题较为突出的1—2个领域纳入年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17.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符合列入情形的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失信行为。

(六)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18.落实CCC认证活动监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认证实施机构及CCC认证有效性抽查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市场监管总局分配的检查任务。充分利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跟踪掌握本辖区内的认证情况,采取获证组织现场查验、认证活动见证检查等方式,开展好CCC认证活动的检查,提升CCC认证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发挥好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底线的作用。

(七)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9.积极参与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国家标准制修订。落实好国家标准制修订奖励政策,鼓励县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技术机构主导、参与有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工作,细化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完善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三年行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增强工作合力,系统推进三年行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投入保障。要强化治本攻坚相关工作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积极协助市局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全覆盖建设。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应用,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及时总结三年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要强化正面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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