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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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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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县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落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聚焦强县工程,进一步深化质量提升、质量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狠抓风险隐患集中治理

(一)推动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模块应用,加快信息录入、摸清底数,推动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度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完善重点工业产品、重点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各所落实总局第62号、第75号、76号令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突出抓好高风险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行动。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等高风险重点产品为重点,紧盯集中产区、农村市场和电商平台,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完善监测预警、监督抽查、投诉举报、部门推送、行业评估等多渠道信息采集机制,积极有效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持续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巩固前期集中整治阶段的整治成果,排查整治气、灶、阀、管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督促燃气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强化进货查验、入库验收、销售台账,促进燃气用品生产规范、来源清晰、去向明确,提高监管有效性。

(四)落实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要求。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好燃气用品、危化品、电动自行车、消防用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全链条监管相关责任,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县安委会工作部署,对各地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五)强化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管。加强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监管,组织排查和化解存量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通过简化程序和告知承诺取证的企业,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开展后置现场审查和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及时撤销其生产许可证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许可资质。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优势,多渠道获取无证生产、违规生产等违法信息,会同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六)突出抓好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以儿童学生用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强校园周边商铺管理,重点查处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和可燃性危害的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大力整治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

(七)突出抓好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日用消费品、老年人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非医用口罩、家用电器、家化产品、老人功能性服装服饰、鞋类产品,以及适老化家居产品和老年手机等电子产品。充分发挥纤维检验机构作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学生服、絮用纤维和纺织服装面料等产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服务产业发展质量升级

(八)服务质量提升。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活动,组织专家对企业实施质量攻关,“一企一策”助企纾困解难,带动行业、区域质量提升。

(九)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对化肥、农膜、滴灌带、农用机械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开展厕改产品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坑害农村消费者质量违法行为。

(十)助力污染防治。按照职责分工,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生态环保等工作。加大成品油、车用尿素、商品煤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十一)助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贯彻落实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开展钢筋、水泥等生产企业检查,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防获证企业违法生产“地条钢”等国家禁止生产或明令淘汰的产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特殊情况的保障。围绕“两会”重大活动和国庆、春节、“五一”等重要节日,以及防范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的特殊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燃气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四、丰富完善智慧监管手段

(十三)突出智慧监管。强化基层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全面推广应用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模块,推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十四)加强业务培训。以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信息系统运用为主要内容,办好培训班、讲好“必修课”,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担当作为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铁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十五)加强质量宣传。结合监督抽查、技术帮扶、风险监测等工作,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行业自律和质量诚信建设。开展2024年“质量月”和“品牌建设年”活动,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加强质量工作宣传和典型案例交流,树立随县品牌形象。

五、加强质量提升工作落实

(十六)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根据市质强办2023年对随县质量工作考核通报结果,查找我县质量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加强整改提升。

(十七)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发挥首席质量官在企业质量管理实践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以优质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提高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推广获得政府质量奖、湖北精品等质量标杆企业的科学质量管理经验和先进质量文化,增强企业首席质量官履职能力。

(十八)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公共服务标准研制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服务各领域提升培训活动,继续开展公共服务满意度监测与排名通报,进一步传导压力,明确责任。

六、打造行业质量品牌标杆

(十九)继续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认定。积极参与第二批“湖北精品”培育和认定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湖北省首届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加入“湖北精品”行列,增强随县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十)组织参与申报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组织优秀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湖北省第十届长江质量奖和随州市第五届编钟质量奖评选活动。树立质量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七、提升质量强县工作水平

(二十一)加大产品召回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和《湖北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配合市局做好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三包”等相关工作,促进召回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十二)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学习培训活动,推动企业培养和建设质量领军人才。引导企业首席质量官等质量人才参加质量工程师职称评审。积极参与湖北大学质量管理工程本科及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自学考试工作,培养紧缺的质量管理人才,夯实质量强县建设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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