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的关心与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以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用法治惠民生”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为加快“产业强、生态美、百姓富、活力足”的美丽幸福新随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1、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制定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坚持每季度定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在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和企业“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持续拓展改革实效,逐步纳入印章备案、海关报关登记等证照,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企业往返窗口次数,截至2021年11月底,已累计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348份。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推进部分个体工商户免予登记,进一步便捷市场准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2、大力推动注册登记便利化。有序实施全程电子化企业网上登记,通过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外网反馈的模式变“群众跑路”为“数据跑腿”,有效降低企业准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远程登记系统工作站,构建“授权+委托+远程”的登记模式,部分外资登记事项可在当地实现办理。推行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机制,截至2021年11月底,208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208户企业进入简易注销程序。
3、切实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并公开标准化服务指南,推动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推行“四办服务”机制,践行“网上办”“马上办”“随地办”“辅导办”,98%的市场监管登记事项可实现当日办结,所有市场监管登记事项可实现三个工作日办结。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4321户,注册资本(金)总额达505.06亿元,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根据省局转发的《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配合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了具体清理意见。共清理文件10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保留6件,废止4件。
(四)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1、全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充实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库。随县市场监管领域联合监管的22个部门现已全部建立“一单两库 ”,随县录入检查类别数量112个,检查事项数量229个。录入执法人员数量649个,录入抽查对象数量2453个。2021年以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抽取市场主体615户,发现问题 338户。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具体操作程序:一是对照本部门行政职能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
二是以直接监管发证的单位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和所有执法人员名单,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运用信息技术,完善随机摇号程序,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人员,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正。四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五是加强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交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同级信用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2、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通过短信提醒、上门催报等形式提醒督促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年报义务,切实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状态管理工作,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意识。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施行为契机,加强部门衔接与沟通,狠抓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截至目前全县19个部门实现了信息交换,累计归集信息366847条,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其中全县相关行政部门录入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累计10897条,行政处罚累计2043条。对2020年度未年报的612户内外资企业、农专列入异常名录,对2020年度未年报的1310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予以公示,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3、全力维护公平市场环境。积极开展打击违法食品、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整治,以及打击制假售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民生领域,对食品药品、消防产品、建筑材料、特种设备等商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营造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市场氛围。2021年以来,对食品、药品、化妆品、成品油等抽检商品达818批次,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我局今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7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依法移交司法机关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件,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消费欺诈、不合格食品等经济违法行为,努力打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履行依法办案程序,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将依法办案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严格执行新《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注重办案程序和规则,从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告知等环节规范执法办案,严格执行亮证、调查、制作文书、告知救济方式等规定程序。制定《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规则》执行案审会制度,规范自由裁量,及时开展案件回访,完善行政相对人监督、举报不当行政执法的权利和途径的方式的告知制,确保执法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同时,在查处的行政案件中,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情节轻微、主动纠正、无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不予行政处罚;对其他作出处罚的,全面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
2、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执审核实施办法》要求,强化各种行政执法科技设备、设施(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案件管理网络平台等)的运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
3、严格案件评查标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积极办理复议案件。严格按照总局要求,全面、规范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案件新版法律文书;同时,县局及时出台《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规则》。县局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年终由县局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县局行政处罚的执法质量,组织评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办案机构和相关办案人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1年以来,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其中2件已经撤回申请、6件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被法院驳回。
4、积极推进政务和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包括行政处罚信息)都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的权利,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创造条件。
5、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履行其监督决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局办理人大政协议题案共7件。
(六)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听取意见制度。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
2、落实重大行政决定领导班子讨论制度。结合实际,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后,以党组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提高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截至2021年11月底,共召开党组会19余次,讨论决策重大事项30余件。
3、强化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县局聘请法律顾问2名,法规股配备有公职律师1名和专职法制工作人员1名,执法大队配备兼职法制员2名,18个市场监管所各配备兼职法制员1名,保障全局法制运作基础。落实公职律师的履行职能机制。一是在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参与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事务。根据要求,对本局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公职律师必须参加“案件讨论会”参与讨论,发表意见。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需全程参与,并就案件提出意见,对案件过程中的文书把关审核。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法规股、办公室、人事股、食品股、药品股等科室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法规股,负责全局法治宣传教育日常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召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全局法治宣传、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
二是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县局领导班子依托中心组、业务工作会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新《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以来,县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以上。同时,县局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要求全体干部关注“中国普法”、“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学习新法新规,积极参与各类知识竞赛活动,拓宽法律视野。县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市场监管法治大讲坛、执法培训、网络学习等培训1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效促进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按照县普法办关于普法宣传的活动安排,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等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为重点,开展宣传活动。2021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法制宣传5余次,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同时创建行业微信群,不断开拓宣传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及时向公众发布我局工作动态、消费警示、法律法规的新变化等信息100余条。
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法律七进”活动,积极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利用设立登记、监管巡查、行政指导等时机,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法律进机关”、 “法律进社区”等活动,深入校园、企业、服务对象中去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针对成品油经营户开展行政指导,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走进校园向学生讲解消费维权知识,促进《消法》、《食品安全法》的普及运用,在校园、社区、人流聚集地设立现场宣传点,通过宣传展板、传单等形式,进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2021年我局在监管时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传单逾万份,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守法自律。
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是机构改革后,执法力量亟待整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亟待提高。我局面临业务门类多、责任大,而需要执行的法律法规达400余部;存在执法力量整合还没有完全到位,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的问题。我局将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适应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是法治工作存在工作经费不足、法治宣传方式单一、工作中以会代训的方式效果不佳、被管理的经营者在普法中覆盖率不高且未能入心入脑等问题。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会议精神。
2.做好法治建设工作规划。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年度述职规定。
(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更好发挥市场监管对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有关条例及具体措施。
2.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保障。持续加强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文书、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备案。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统一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
3、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开展“3.15”、“4.26”、“12.4”“食品药品安全”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建设,持续开展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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