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 “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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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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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联席会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工作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监管效能,依照《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县联席会办公室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制定了《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年度抽查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一、严格落实计划内容。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年度抽查计划,确保“计划外无检查、计划内严执行”。纳入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事项,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对未列入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确需开展,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联合抽查计划,及时通过县市场监管局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

二、严格规范实施检查。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年度抽查计划,所有年度抽查计划必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不得“平台外操作”。要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规范有序开展抽查。要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抽查,原则上所有针对企业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均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

三、强化结果公示运用。各部门要及时对外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查结束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抽查结果。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强化督促与指导。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发起或参与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根据计划涉及政策、业务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督导和协调,确保年度抽查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现任务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附件: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1


学校办学情况联合抽查

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普通高中

按照行业信用分类标准确定抽查比例,不低于15%

县级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股

1次/年

9月

实地检查

校外培训违规培训行为、预收费、机构安全等情况检查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全县面向3周岁以上学前、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行业信用分类标准确定抽查比例,不低于15%

县级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股

1次/年

暑假

实地检查

2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

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局

1次/年

3-5月

实地检查

3

宾馆、旅店监

督抽查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各类宾馆、旅店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11月底前

每半年开展一次

实地检查

4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外商投资信息中的初始、变更信息纳入抽查范围)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

0.5%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政策法规股、县科经局

1次/年

全年

实地检查

5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0.5%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科经局

4-9月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6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持续情况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检测机构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4-10月

实地检查

7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公安局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8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的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民爆物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爆破作业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1次/年

4-10月

实地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9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在我国境内外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实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

县级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

市生态环境随县分局

1次/年

3-11月

实地检查

10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检查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

县级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网监股

1次/年

3-7月

实地检查

11

消防产品检查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消防救援局

县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股

1次/年

3-5月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12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股

1次/年

4-10月

实地检查

1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1次/年

3-8月

实地检查

14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1次/年

4-11月

实地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消防情况的

检查

15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艺术品经营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全年

实地检查

16

食品生产企业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管理局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17

获得取水许可企业的监督检查

取水活动情况及节水管理检查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取水许可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水利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18

中央、省预算内项目的监督检查

对中央、省预算内项目的行政抽查

《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中央、省预算内项目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1次/年

5-9月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19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旅行社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市场监管局网监股

1次/年

全年

实地检查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20

通过网络经营履行业务抽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市场监管局网监股

1次/年

全年

实地检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21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在建工程)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县级

县住建局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1次/年

全年

实地检查

建筑市场竣工验收及消防情况的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房屋市政工程)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0.5%

县级

县住建局

县消防救援局

1次/年

全年

实地检查

22

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 5%

县级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行政检查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

23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从业单位监督检查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交通运输局

1次/年

5-10月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24

劳动用工监管

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0.5%

县级

县人社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3-10月

实地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25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

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统计“四上”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

县级

县统计局

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全年

实地检查

26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0%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1次/年

全年

实地检查

27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全县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县级

县民政局

随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县市场监管局特设、食品生产股、县消防救援局

1次/年

11月底前

实地检查

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养老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安全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28

粮食承储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原粮销售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有关制度、政策情况的行政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

粮食承储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县级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

1次/年

4-10月

实地检查

29

粮食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要求的行政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粮食加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股

1次/年

4-10月

实地检查

30

旅游景区的监督检查

景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情况;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情况;景区流量控制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运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31

出版物经营单位(书店)的监督检查

销售出版物行为及出版物内容的检查

《出版管理条例》

销售出版物经营主体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32

印刷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印刷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从事印刷经营主体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文旅局

县市场监管局商标股

1次/年

4-10月

实地检查

33

公章刻制的监督检查

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的行政检查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从事公章刻制的经营主体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

县级

县公安局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股

1次/年

4-10月

实地检查

34

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1次/年

与省财政厅专项检查同步开展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3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环节违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财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3-11月

实地检查

36

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机构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县级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标准化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37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检查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依法必须招投标工程项目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县级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股、县水利局建设监督股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38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县市场监管局广告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39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城镇污水处理厂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县级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随县排水服务中心

1次/年

4-9月

实地检查

40

建筑业资质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建筑业企业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业资质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建筑市场管理站

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41

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县消防救援局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42

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燃气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城镇燃气服务中心

县市场监管局特设股

1次/年

3-10月

实地检查

43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班车客运经营许可、客运班线许可的监督检查;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许可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1次/年

3-10月

实地检查

4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1次/年

3-8月

实地检查

45

饮用水供水企业
(自来水厂)的监督检查

对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饮用水供水企业(自来水厂)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1次/年

3-8月

实地检查

46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1次/年

4-9月

实地检查

47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1次/年

4-9月

实地检查

48

非煤矿山企业

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非煤矿山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应急管理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股、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1次/年

4-9月

实地检查

49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学校食堂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局

1次/年

5-10月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50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粉尘涉爆工贸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

县级

县应急管理局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51

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查

对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行为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

县级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商标股

1次/年

3-8月

实地检查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

县级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商标股

1次/年

3-8月

实地检查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的行政检查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肥料生产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

县级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股

1次/年

3-8月

实地检查

对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行政检查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生产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

县级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商标股

1次/年

3-8月

实地检查

对兽药经营的监督检查

《兽药经营管理条例》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

县级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股、商标股

1次/年

3-8月

实地检查

52

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饮用水生产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53

对采矿权人的监督检查

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检查;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监管;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管;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

采矿权人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水政资源与水土保持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54

林木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木材加工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对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行政检查

《植物检疫条例》《湖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林木加工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林业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55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

县级

县林业局

县市场监管局商标股、计量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56

卷烟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卷烟零售市场秩序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烟办综〔2016〕208号

从事卷烟经营的主体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

县级

县烟草专卖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57

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

行业协会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

县级

县民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股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58

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

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医疗保障局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股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59

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雷电防护重点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气象局

县应急管理局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60

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监督检查

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行政检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0%

县级

县城管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61

绿化工程建设行业的监督检查

对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的行政检查

《城市绿化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绿化工程建设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城建股

1次/年

3-9月

实地检查

抽查行业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抽查方式

62

测绘行业的监督检查

对测绘成果质量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

具有测绘资质单位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0%

县级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4-9月

实地检查

63

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宗教活动场所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10%

县级

县民宗局办公室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股

1次/年

4-9月

实地检查

64

渣土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渣土运输企业经营活动行政检查

《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二十六条

渣土运输企业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35%

县级

县城管执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1次/年

4-9月

实地检查

65

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商标代理机构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0%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66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50%

县级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1次/年

4-8月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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