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关执行力,推动我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落实和工作效率,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察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察督办,经局务会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县局2023年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等相关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以推进县局各项工作落实为目的,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方法,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有效落实,促进全局工作快办、快结、快反馈,科学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全局中心工作,明确主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
落实。有计划、有重点地就全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问题进行督察督办。
(二)把握要点。坚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督察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督察体系分工及督察内容
督察督办工作由督察审计股牵头负责,分为五个方面,具体为:
(一)党风廉政建设,严肃作风纪律方面。
督察内容: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报告制度;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一岗双责”体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痕迹化管理制度。3.各单位是否立足自身岗位,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杜绝工作日饮酒、工作不在状态等情况发生。4.各单位干部职工是否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病或因事确需请假,要严格按照请假休假制度以书面形式履行请销假手续。5.拒绝违规吃喝。是否学习贯彻县局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减少应酬,远离“饭局”。
责任领导:周超、庞安生、陈文
责任股室:督察审计股、机关党办、办公室
(二)优化营商环境,履行优质服务方面。
督察内容:1.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政策;是否认真落实省、市、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2.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处理情况。3.借鉴复制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情况。4.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落实情况。5、市场主体年报自主公示情况;6、市场主体发展情况;7.政务窗口是否按要求进驻、是否履行优质、高效服务情况。
责任领导:尹佩
责任股室:登记注册审批股、信用监管股
(三)规范日常监管,协同执法办案方面。
督察内容:明确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职能,切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业务股室和市场监管所的协作配合,各市场监管所以监管服务为主导,推行综合执法大队统一全县执法办案和“简案快办”,统一综合执法标准程序,突出职能大整合、执法大联动、工作大协同、机制大闭环,落实统一执法尺度、执法依据。健全线索移交、联合办案、行刑衔接等制度机制。
责任领导:陈文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各业务股室
(四)认真履职尽责,推进工作落实方面。
督察内容:1.强化“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是否认真履职尽责,实现存量风险可清、增量风险可防、变量风险可控,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2.各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是否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责任领导:甘军林、庞安生、陈时飞、陈文、尹佩
责任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各业务股室
(五)定期总结回顾,评定清单工作方面。
督察内容:将“月评”“季评”的清单工作进行常态化,每月月底各股室报送本月工作落实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清单,每季末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在每月(季)的清单评定会上,抽选6个股室或5个所(队)依次“条目式”汇报本月(季)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季)工作计划,督察审计股对各单位清单工作完成情况随机进行督察通报,积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县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讲评,并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和要求。通过每月(季)讲评,定期总结回顾工作、提炼亮点特色、查摆问题不足、谋划思路打算,评出成效、评出动力、评出干劲,形成上心谋、用劲抓、强力推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责任领导:周超
责任股室:督察审计股
四、督察程序
(一)立项。由责任股室按照县局领导批示精神和督察督办事项工作要求,结合事项内容和性质分解立项,原则上一事一件,事项立档后,由责任股室负责将有关事项进行登记立档。
(二)交办。责任股室负责督察督办事项的交办工作,向承办的相关股室(单位)发放《督察督办事项通知书》;督察督办事项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由责任股室视情确定主办股室(单位),同时将《督察督办事项通知书》抄送协办股室(单位)。
(三)承办。各承办股室(单位)收到督查件后,股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阅,细化目标责任,确定专人负责,确保督察督办事项落到实处。
(四)办理。各承办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督察督办事项的办理,严格根据通知要求和规定时限,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书面报告办理结果。上报材料均要责任股室(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分别报送督办责任股室。特殊重大事项必须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需由几个股室(单位)承办的事项,办理情况由牵头股室(单位)负责上报。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并提出继续办理的措施。
(五)报告。督办责任股室负责各承办股室(单位)的办理报告的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督办责任股室整理上报县局领导。办理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影响办理结果的,要及时向交办股室(单位)报告,不可擅自更改交办事项或变通执行。各有关督办责任股室须定期制作督查专报,并专题向党组汇报督察督办情况。
(六)归档。督察事项办结后,由督办责任股室负责将原始资料、承办股室(单位)办理报告立卷归档。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督察督办工作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绩效的关键环节。各责任股室(单位)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督察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到每个承办事项有人管、有人办,确保督察督办工作事项推进落实到位。
(二)提高效率,按时办结。承办股室(单位)在接到督察督办通知后,必须在要求时限内将督办事项办结。对重要督办件,要马上办理,迅速落实,及时反馈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主动及时说明情况,不得自行处理。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股室的承办件,由主办股室与协办股室会商,协办股室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三)加强反馈,及时通报。承办股室(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将办理情况和办结报告报督办责任股室。各督办责任股室对督察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整理,并通过《督察事项专报》等形式上报县局领导,根据需要,同时下发到机关各股室(单位)。
(四)严格考核,奖惩到位。县局督察审计股要将督察督办事项办理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由各督办责任股室按规定对督察督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完成好的,要视情给予表扬通报;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如未如期报送办理结果,又未进行情况说明等情形的),视情况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核绩扣分。凡在落实重要事项工作中谎报、虚报、瞒报的,经查实将对责任股室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作书面检讨;对承办重要事项置之不理,并对全局工作造成重大失误或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构进行问责,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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