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县局机关各股室(会):
按照《随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随县市监发〔2019〕18号)要求,现将《随县市场监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随县市场监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执法项目 | 法制审核项目类别 | 审核依据 | 应当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审核意见或建议 |
行政许可 | 1.经过听证作出的许可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 1.完整的行政执法卷宗材料; 2.办案机构的办理建议及理由、依据; 3.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据、证明材料。 | 1.提交审核材料是否完整; 2.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执法对象是否认定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 5.执法文书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6.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7.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1.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2.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不应作出执法决定的建议; 3.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和自由裁量不当的,提出变更的意见; 4.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的意见; 5.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或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的意见。 |
2.撤回或者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 |||||
3.其他重大的行政许可决定 | |||||
行政处罚 | 4.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 |||
行政强制 | 5.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
案件移送 | 6.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 |||
7.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 ||||
其他 | 8.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核审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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