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多报合一”改革
(一)强化“多报合一”部门协同。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协同作用,持续推进“多报合一”工作,加强与“多报合一”相关部门工作协调,继续做好与人社、农业农村、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税务等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工作,持续巩固工作成果。
(二)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条线“多报合一”。要积极督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应报尽报。加强与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疫苗生产等市场监管业务条线的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提升年报数据精准性
(一)严格规范年报填报行为。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继续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工作,认真做好督促、提醒、服务等工作,告知大型企业未年报的法律后果。将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统筹实施,力争做到对大型企业抽查全覆盖。
(二)提升年报数据质量。省局将对年报系统进行改造,完善优化年报系统填报提示、校验等功能,积极推行连锁企业分支机构集中年报、分公司批量申报等模式,支持将税务等数据“一键提取”“一键带入”。各单位要加强“零值”年报企业管理,对企业年报中存在零值、空值或明显错误的,及时督促企业尽快修正问题数据,不断降低年报数据的零值率、错值率。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年报抽查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提升年报抽查的精准性。
三、提升年报服务水平
(一)加大年报宣传力度。制作可视性、可读性较强的年报宣传作品,积极运用各类媒体精准投放,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让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年报报送、补报以及信用修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监管所要重点关注、治理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收费、冒充官方年报填报网站进行收费等乱象,谨防年报诈骗。积极组织开展经营主体年报服务月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服务水平。
(二)深化“年报+”服务。持续开展“经营主体年报服务月”活动,指导经营主体年报,强化年报义务的主体责任,提升经营主体自主年报意识。探索融资增信服务,鼓励与金融机构畅通合作,充分运用共享年报相关信息,为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增强经营主体的信用意识。
(三)深化年报精细化管理。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经营主体往年年报时间节点,按月建立分时段年报清单,每月对清单内的未年报企业重点提醒,并将经营主体分为积极型、普通型、滞后型、逾期型。对于积极型经营主体实施以自主年报为主,对于普通型经营主体以自主年报为主、以催报提醒为辅,同时将滞后型经营主体列入提早催报名单,将逾期型企业列入重点催报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年报列入202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加强工作调度,注重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强度的年报管理服务手段,精准发力,结合经营主体年报规律,建立分时段年报清单,不搞突击冲刺、不搞考核通报、不搞年报率排名,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年报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激励。各单位要善于谋划和提炼工作亮点,积极向各类新闻媒体投稿,宣传年报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县局在年报工作结束后,将各单位的年报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将对年报工作先进典型逐级向上推荐。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年报公示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严禁在年报过程中收取费用。
各单位在年报公示工作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县局报告。联系人:县局信用监管股王倩婷;联系电话:0722-3338323。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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