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信息公开平台 > 部门信息公开 > 随县市场监管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公示公告
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6-07-06
  • 【字体:大中小 】

随县殷店镇徐记餐馆等465家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上述单位所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作出注销决定,自注销之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钊,联系电话:3562321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

主体注吊销许可失效未注销行政许可名单9条(集中供餐JY3).xlsx

主体注吊销许可失效未注销行政许可名单144条(餐饮JY2).xlsx

主体注吊销许可失效未注销行政许可名单312条(小餐饮许可证).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