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不是所有的企业标准都应当声明公开。企业应当声明公开的是企业标准中的产品和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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