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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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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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强等代表:

感谢你们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黑屋湾水库水源地保护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认识到保护水源地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的重大意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加强水源地保护日常巡查和水质监测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暨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源地巡查及日志填写工作的通知》,督促水库运维中心落实好水源地保护巡查工作,并根据开展巡查情况据实规范填写巡查日志。做好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对污染水源、毁坏水源保护与治理工程设施等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保持取水口水域范围水面干净。生态环境部门将对黑屋湾水库水质每季度定期进行监测,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先后查处黑屋湾水库周边畜禽养殖场违法行为3起,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源安全。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最新版项目的审批级别进行严格把关,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对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以《水污染防治法》《随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为准则,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项目选址依法予以否决,对项目选址触及生态红线等对环境有可能性破坏的项目选址督促重新选址或终止项目。

(三)开展唐县镇污水设施建设和周边垃圾处理。实施唐县镇镇区污水管网三期改造项目,完善镇区内的污水收集系统,处理面源污染,削减入河污染负荷,杜绝镇区生活及工业污水直排入黑屋湾水系,实现镇区内污水全部经分流制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强属地监管,严禁在河道两岸及河道内堆放、填埋、倾倒、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等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

(四)开展黑屋湾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2022年,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随县黑屋湾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制定了黑屋湾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补偿范围、资金补偿标准、补偿资金解决途径等事,为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提供了政策性依据和指导性标准。县政府办组建工作专班,全力开展黑屋湾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关停拆除养关殖场19家,关停拆除补偿资金达800万元以上。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巡查,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五)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自2016年开展农药零增长行动以来,通过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15个,示范面积3万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科学用药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降低了农药使用量,截至22021年农药商品使用量2463吨,较2016年农药使用量2880吨,减少417吨,下降14.48%,农药用量实现了六连降;近年来推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减化肥技术,提升肥料利用率,减少了化肥投入,2020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增加到323.41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5.4%,化肥用量由2017年86680吨降到2021年81481吨,减少5200吨,减幅6%,化肥用量实现五连降。

(六)开展黑屋湾水库水域禁捕工作。黑屋湾水库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限为长期,捕捞许可的权限在农业农村部,针对提出的“库区多年禁止捕捞、鱼类自然生长死亡腐烂后影响水质”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指出如果鱼类总量达到水域承载极限,水面所有人可向捕捞许可部门提出捕捞申请,批准后方可组织捕捞,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严格监管水面所有人的捕捞作业过程。逢枯水期、灌溉期时,水位下降,出现少数鱼类自然死亡,农业农村部门可以联合水面管理部门出动船只,组织人力全水域清理死鱼,防范水质受到影响。自2018年黑屋湾水库水域开展禁捕以来,鱼类栖息地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七)开展水库周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为加强黑屋湾水库渔业资源和水库生态保护,国家农业部批准设立溠水河黑屋湾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黑屋湾水库周边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均被纳入生态公益林、天然保护林保护范围。为确保水库周边森林资源管理有序,林业部门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严禁无证采集、采伐林木,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水库周边各类工程占用征收林地,加强水库周边公益林地、有林地和天然林地保护。

二、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春节、“3.22”世界水日、“3.22-3.28”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张贴《随州市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册,利用挂横幅、贴标语、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日常化的宣传引导活动,确保水源地周边家喻户晓,提高水资源保护的社会知晓率,增强群众自觉性,形成爱护水源地、珍惜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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