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四届三次第2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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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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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现将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残疾儿童康复”方面的提案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县卫健局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8)37号)、市残联等8部门《关于印发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随残联发(2019)3号)的要求,切实履行卫健部门职责。一是积极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各医疗机构建立0-6岁儿童服务台账、服务流程登记表,结合预防接种、儿童在园体检,扎实开展儿童体检,对管理中筛查出来的残疾儿童进行登记,并将信息上报到县残联。二是做好残疾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县残联提供的有康复需求持证残疾儿童家长签订《随县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协议书》除提供《随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减免服务项目、健康管理签约服务项目外,同时提供残疾儿童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为残疾儿童提供每年4次的随访评估、生活自理、社会活动、心理干预等康复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媒介载体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和服务项目,营造全社会关爱、关心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增强残疾儿童家长积极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心理千预等信心,共同为残疾儿童身心健康护航。

随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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