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
现将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提出的有关《关于加强乡镇执法综合中心建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建设》有关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人大代表提出,建设综合执法中心在乡镇人居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耕地保护、农产品保护等农村基层治理领域中发挥作用,无明确涉及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随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行使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监督等法定权限内的行政执法权,负责随县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各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遵照《随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方案》(随县办文〔2025〕5号)精神,对原赋权洪山镇人民政府承担“对辖区内各学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因专业性技术性强,不符合本乡镇承接能力已收回职权,目前各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无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随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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