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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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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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万福店农场森防指,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3月2日全县森林防灭火会议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死群伤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这三条红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县森防办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见附件1),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即日起至5月8日

二、督查方式

(一)县森防办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成立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不定期对各地森防指防灭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具体如下: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厉山镇、尚市镇、唐县镇、吴山镇、新街镇、万福店农场。

县林业局:负责高城镇、殷店镇、草店镇、小林镇、淮河镇、万和镇、太白顶景区。

县公安局:负责安居镇、澴潭镇、洪山镇、三里岗镇、柳林镇、均川镇、长岗镇。

(二)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别于全国两会期间、“清明”前后、“五一”前深入包保乡镇开展不得少于3次(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全覆盖的督导检查(责任区域详见附件2)。

三、督导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确保全国“全国两会”、“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周密部署和采取有力举措情况;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开展全覆盖式督导检查情况。

(二)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林业经营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特别是压实乡镇、村组、林场、湿地公园等一线防灭火责任,整合护林员、网格员、综治员、灾害信息员等末端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履责情况;落实高火险预警信息的响应措施情况。

(三)火源管控情况。在重点林区、公园景区等入口通道严格看守,严查进山人员携带火源、火种情况;对重点地区、关键部位加强巡查巡护瞭望,强化警示教育,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情况;严管严控农事用火、林业生产用火和民俗用火情况。 

(四)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打击野外违规用火等工作整改情况;各地和相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重点人员管理、野外火源管控情况。

(五)应急备勤情况。防火巡护监测、值班值守、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扑火物资配备和专业力量部署备勤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敢于负责、敢于碰硬,责成当地第一时间整改,并抓好跟踪落实,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务求实效。

(二)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纪律要求,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 

(三)加强情况汇总,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组、各单位要及时提交督查工作报告和问题清单。

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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