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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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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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9月30日,县领导签批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随州市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随安办〔2024〕21号),要求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7个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既管合法又管非法” 原则履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按要求全面排查摸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于10月11日汇总上报县政府办审核。文件签批件已转发各地、各有关单位查收。

全市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是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安排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督导,各级各地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因时间紧任务重,经与有关单位协调,报请县安委会领导同意,拟成立工作专班,分7个小组对全县21个乡镇进行全面摸排。各地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得借机卸责,敷衍塞责,要组织村组全面排查,提供企业名单,带领检查组全覆盖开展检查。各检查组要据实填报《冷库企业台帐》(附件1),按《冷库企业检查表》(附件2)逐项开展检查,检查表(复印件)当场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结束,各组将附件1电子档、附件2纸质档交由县安委办汇总,按行业领域大类交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排查整治。请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安排人员对有关乡镇进行全面摸排,于10月11日前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冷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组安排:

序号

单   位

检查对象

1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厉山镇、小林镇、淮河镇

2

县住建局

尚市镇、万和镇、太白顶景区

3

县科经局

高城镇、殷店镇、草店镇、

4

县农业农村局

吴山镇、唐县镇、万福店农场

5

县应急管理局

长岗镇、洪山镇、澴潭镇

6

县市场监管局

均川镇、三里岗镇、柳林镇

7

县消防救援大队

开发区、新街镇、安居镇

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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