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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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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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娟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县医保局及时支付县人民医院医保基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7月19日以随县医保发[2021] 7号文件印发了《2021年度随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控费方案》,明确2021年度县人民医院分配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基金预算指标1200万。截至2021年8月,县医保局向随县人民医院据实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825.41万元。2021年9月3日医保新系统上线,因新系统清算模块未建成,2021年12月31日,我局又向县人民医院预拨2021年医保基金600万元,全年累计支付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基金1425.41万元,超总额预算拨付225.41万元万元。2021年县人民医院申报费用超总额预算700万元,对该部分费用按照协议管理应由你院负担。你们提出的“县医保局尚有七百万元医保资金未支付给县人民医院”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考虑到县人民医院的实际困难,我们将与你院一起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妥善处理。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随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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