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现将县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关于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随政发〔2019〕10号)和《随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的通知》(随医保发〔2022〕20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门诊统筹。参保居民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其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200元封顶,超封顶线后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患者个人负担。已纳入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的,门诊统筹基金按5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350元,同时符合“两病”的患者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为400元。“两病”患者门诊
基金累计支付限额包含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二是特殊慢性病门诊。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每年起付线2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医保基金按60%比例支付,患一种慢性病的基金支付限额为1200元,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基金支付限额为1400元;三是重大疾病门诊。参保居民重大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70%(其中肾功能不全患者符合规定的透析报销80%),当年政策内累计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计算。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综上所述,门诊统筹待遇保障了轻症患者的医疗费用,虽然报销待遇不高,但门诊轻症患者的整体医疗费用相对来说也较低,基本在可负担范围内。对于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门诊待遇也给予了政策倾斜。
住院报销设置起付线是为了增强费用意识,减少浪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起付线也可以防止小病大养,引导合理就医,避免造成医疗资源挤兑。
《随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随政办发〔2022〕25号)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患者有政策倾斜,即医保部门将个人当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稳定脱贫人口纳入因病返贫预警范围;将个人当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城乡居民普通参保人员纳入因病致贫预警范围,每月定期推送给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经乡村振兴部门或民政部门核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医保部门分类及时落实医疗救助保障措施。农村老年人医疗享有多重保障制度,经基本医疗报销后,符合大病的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我县医疗保障目前已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最大可能地解决农村老人看病贵的问题,但和参保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2021年市级统筹后,全市政策待遇统一,我们将和你们一道积极向上级反映群众诉求,待条件成熟,政策调整后,不折不扣落实老年人的各项医保待遇。
最后,感谢对随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我们将立足职责,全力做好随县医保工作,服务好参保群众,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随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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