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湖北问题随县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随县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问题清零销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国家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全面排查,举一反三,与巡视、审计、纪委大数据比对等发现的问题统筹一体推进,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以问题整改推动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更牢固,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更有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防返贫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
向省局、市局汇报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数据交换渠道,及时共享相关数据信息。(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办公室;责任人:彭萍、邓勃;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全面摸排待遇享受情况,确保监测对象“应享尽享”。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是否按规定享受了医保帮扶政策,确保监测对象医保帮扶政策“应享尽享”。(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责任人:彭萍、王小平;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加强政策落实情况分析。对于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监测对象名单“照单全收,不落一人”,按规定及时落实参保资助、医疗救助、倾斜救助等政策,减轻监测对象医疗费用负担。(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责任人:彭萍、王小平;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部分省级配套文件出台较晚影响基层执行。
整改措施:
1、及时研究落实政策文件。对省、市出台的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及时研究学习,认真解读,结合随县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解决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责任人:彭萍、王小平;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并长期坚持)
2、全面推进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发动医院、药店、各乡镇医保站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立牌、摆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加大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责任人:彭萍、王小平;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并长期坚持)
(四)有的政策把握不精准。
整改措施:
1、强化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确保监测对象“应享尽享”。将稳定脱贫人口当年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纳入因病返贫预警范围,每月定期推送给乡村振兴部门,经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及时跟进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办公室、医保服务中心;责任人:彭萍、邓勃、王小平;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2、建立依申请救助和倾斜救助机制。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因高额医疗费用按程序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对其身份认定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依申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责任人:彭萍、王小平;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3、合力降低看病就医成本。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县域内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原则有序就医;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医保服务中心、医保基金核查中心;责任人:彭萍、张勇、王小平、罗洪云;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4、优化经办服务管理。全面实现参保人员市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责任部门:医保服务中心;责任人:王小平;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5、加强政策落实监测调度。定期调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和待遇享受情况。采取调研指导的方式,开展医保政策成效评估,确保衔接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责任人:彭萍、王小平;完成时限: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时间和步骤
(一)整改落实阶段(5月28日至7月5日)。责任股室、局属各单位对照排查的问题清单,改进工作、落实举措,标本兼治、抓好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梳理汇总阶段(7月6日至7月31日)。责任股室、局属各单位全面梳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含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落实清单及整改状态),于7月8日前报县医保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目标,持续采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成员的县医保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由王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彭萍为联络员,负责中央、省、市、县各级反馈脱贫攻坚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整改责任。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立行立改,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工作,对敷衍整改、拒绝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责任股室和责任单位按时间节点要求定期报送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及时汇报。
(三)加大政策宣传,加强运行监测。加大过渡期医保帮扶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老百姓能知晓,基层能解答,政策能衔接。加强脱贫人口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和待遇享受情况监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综合保障信息台账,及时跟踪政策落实、待遇享受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研究问题背后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的原因,深入查找医疗保障制度上的不足、医保基金使用上的短板,建立健全制度,持续跟进整改工作后续效应,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附件:
1.随县医疗保障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随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
随县医疗保障局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 勇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付 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丹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 员:肖书超 办公室主任
彭 萍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股长
张 勇 基金监管股股长
王小平 医保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
罗洪云 医保基金核查中心支部书记、主任
附件2: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 |||||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关于国家考核评估反馈的方面 | (一)防返贫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 向省局、市局汇报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数据交换渠道,及时共享相关数据信息。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办公室 | 彭 萍 邓 勃 | 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不扎实。 | (1)全面摸排待遇享受情况,确保监测对象“应享尽享”。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是否按规定享受了医保帮扶政策,确保监测对象医保帮扶政策“应享尽享”。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 | 彭 萍 王小平 | 2022年7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 |
(2)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加强政策落实情况分析。对于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监测对象名单“照单全收,不落一人”,按规定及时落实参保资助、医疗救助、倾斜救助等政策,减轻监测对象医疗费用负担。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 | 彭 萍 王小平 | 2022年7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 ||
(三)部分省级配套文件出台较晚影响基层执行。 | (1)及时研究落实政策文件。对省、市出台的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及时研究学习,认真解读,结合随县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解决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 | 彭 萍 王小平 | 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 |
(2)全面推进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发动医院、药店、各乡镇医保站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立牌、摆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加大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 | 彭 萍 王小平 | 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 ||
(四)有的政策把握不精准。 | (1)强化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确保监测对象“应享尽享”。将稳定脱贫人口当年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纳入因病返贫预警范围,每月定期推送给乡村振兴部门,经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及时跟进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办公室、医保服务中心 | 彭 萍 王小平 邓 勃 | 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 |
(2)建立依申请救助和倾斜救助机制。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因高额医疗费用按程序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对其身份认定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依申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 | 彭 萍 王小平 | 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 ||
(3)合力降低看病就医成本。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照县域内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原则有序就医;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医保服务中心、医保基金核查中心 | 彭 萍 张 勇 王小平 罗洪云 | 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 ||
(4)优化经办服务管理。全面实现参保人员市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站式”服务。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 | 医保服务中心 | 王小平 | 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 ||
(5)加强政策落实监测调度。定期调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和待遇享受情况。采取调研指导的方式,开展医保政策成效评估,确保衔接政策落实到位。 |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服务中心 | 彭 萍 王小平 | 2022年7月5日前,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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