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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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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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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相关规定,随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1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自定点零售药店退出医保服务之日起,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现将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药店名称

地址

1

随县殷店天泰大药房

随县殷店镇忤水街

随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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