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及县纪委监委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局迅速响应上级精神,集中学习了国务院2024年2月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以及2024年10月8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提出要加大助企帮扶力度,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的文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强化法治意识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反必究”。进一步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干任何事不能主观、不能盲目、不能随意、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不能违背法律程序,真正做到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推动工作。要切实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既要用反面事例开展警示教育,又要用典型的事例引导全民,切实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严格执法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住建部最新有关规定,制定随县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报党组讨论通过后严格执行。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随县住建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执行。
(三)包容审慎监管
以“三保一促”为工作重点,探索“首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等免予处罚”等措施,以行政指导(教育)、告诫约谈、跟踪执法等梯次监管工具代替以往强制性行政处罚,切实减轻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负担,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综合负面清单)。
(四)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版),在违法事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决定前,根据行政执法主体的申辩以及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措施,结合《裁量标准》,准确定性处罚标准及额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及统一性。
(五)实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
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自2021年组建随县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委员会以来,重大案件均经过了评委会的集体讨论,但在形成会议纪要过程中,没有注明与会人员的具体职务,没有详细记录与会人员发表的具体意见或者反对的意见,今后工作中应予以更正。
(六)正确对待聘请律师法律意见书
自2013年以来,随县住建局聘请湖北盈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以来,对局的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了较好的法律意见,2022年10月17日县司法局下发《随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法律顾问参与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了法律顾问的必要以及应该发挥的作用。
(七)执行法制审核制度
目前局无法律执业人员,仅从事法规岗位一人,按照市局意见将律师也纳入法制审核人,形成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行政审批、处罚、出台政策文件进行审核。
(八)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普法工作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完成各项“八五”普法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学法活动,举办领导法治讲课活动,从组织领导上加强依法行政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重大活动如“法治建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减灾防灾日”、“宪法宣传日”等组织相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积极参与并审核宣传内容。
二、工作亮点
(一)严格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经梳理自2023年至2024年的行政处罚案件均不存在对办案主体、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法律法规适用等方面存在过错行为,在办案过程中规范执法程序,突出执法单位办案,法制小组审核,律师把关,集体议事,领导审批的正确流程。所受理的37个案件被处罚主体对执法程序及适用法律条款无任何异议。
(二)包容审慎监管
为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按照“首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等免予处罚”等措施对相关办案主体实行对应清单,至今采取行政指导措施案件4起(警告或约谈),实行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数起,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的认可。
(三)温馨执法 助企纾困
随着全国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导致相关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设备租赁企业也陷入了困境。本着违法必究原则,同时考虑企业难处,执法单位也作出了相关措施,体谅企业,服务企业,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下一步计划
(一)全面自查、认真整改
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8个方面开展深入自查,同步梳理排查本部门本领域信访举报、“12345”投诉、政务服务“好差评”、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督办、执法办案暴露等方面企业反映的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全面排查起底,建立自查台账和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能马上改的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改的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销号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针对住建局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城建股、建管股配合,严查8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达到销号目的。
(三)加强统筹协调、深化治理
为避免出现过度检查、过度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从四个方面出发:一是年初根据县双随机办“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工作方案指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及“互联网监管+”计划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并报县司法局备案,按照“四张清单”实施行政处罚。三是严格按照涉企执法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避免8项执法问题出现。四是收集被执法单位及社会人员反馈意见,做好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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