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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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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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教训,推动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县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和省厅房屋市政“百日攻坚”专项部署,精准消除事故隐患。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已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压实领导责任,全面提高住建系统政治站位。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随县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制定了《随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通过四个阶段全面深入地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活动和“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召集随县18个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及县属所有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通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领学《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宣读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部署了下一步建筑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活动开展以来,共成立3个检查组,共排查房屋市政工程26个,发现并消隐患问题52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了常态化隐患问题台账管理机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下一步我局已下发《关于开展“全县2024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市场行为综合大检查”暨“全县在建工地冬季防火、工程监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重点对建工地冬季防火、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及工程监理等突出问题开展检查。

2.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一是要求各建筑业相关企业(单位)严格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检查,整治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不达标问题,确保安全隐患自查问题快查快改、立行立改。二是在各企业、工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开展建筑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一方面在企业层面,如“七个一次”、“两个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部署推进并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是否按照企业实际制定整治行动方案 (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是否建立企业内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制度;是否按照职责要求落实具体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在建筑工地层面,如自查的事故隐患按“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治并实行销号管理;是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是否对自查的问题隐患开展风险辨识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房屋市政工程21个,发现并消除一般隐患49处,重大事故隐患1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常态化隐患问题台账管理机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复查,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一起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事故。三是建立安全执法责任倒查问责问效机制。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的实施意见》《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长效机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约谈曝光、立案查处,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强化安排部署。召开燃气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会议9次;印发《关于开展随县燃气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户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全县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到各责任单位。

2.规范检查整改。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县科经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政府等开展各类检查29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对全县的燃气企业、餐饮、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覆盖的燃气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共计检查2968家次,排查问题71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中秋、国庆、元旦等节假日期间开展巡查,出动18人次,检查燃气企业、餐饮企业、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103家;组织县各镇(场)、风景区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全面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73个,行政处罚7次,罚款11.6万元。

3.加强宣传培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5次、各类培训3次,发放《随县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致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8000份,发放用户告知书、用气常识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5条;组织开展入户安检、安全宣传200余次;制作燃气安全展板6块,印制宣传册500份,;帮扶重点企业7家(次),城镇燃气经营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传4次,要求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对照标准加强自查,做好整改,预防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的更新和制定,并到我局进行备案。  

(三)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关于开展CD级危房整治清零销号月行动的通知》精神,迅速组织开展C、D级危房整治工作督办,严格对标对表、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把自建房专项整治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超常措施,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处置,严格落实“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推进C、D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消危攻坚行动,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树牢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意识,对未采取工程措施的隐患房屋,专班分别向各地下达督办函,采取领导包保,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台账管理,落实“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做到应改尽改、应搬尽搬、应拆尽拆。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措施,解决基本住房安全,推进自建房整治销号如期完成。

2.联合开展专项督导。7月份,我们拟定自建房暗访督导方案,联合县纪委组成暗访督导组,前往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共督查发现5类25项问题,并通报各地,要求各地对照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销号,报送自建房专班备案。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省、市重点督办的安居镇、厉山镇,我们采取日调度、周通报、工作约谈和挂牌督办,确保督办问题及时解决、隐患彻底根除。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3轮全覆盖检查,督办整改123条问题线索,整治化解风险125起,正面回应舆论关切3起。

3.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围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们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知识宣传,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同时利用宣传月活动契机,印制发放《随县自建房安全管理手册》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应知应会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30余条,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网格群和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650余次。通过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意识到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性,引导居民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增强自建房安全使用知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达到了齐参与、共防范、护平安的目的,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4.落实常态化巡查。近期,极端天气气候呈多发、频发趋势,我们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地加强极端天气下房屋安全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房屋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需要疏散人员的,迅速组织撤离;对鉴定为C、D级危房采取管控措施的安排专人值守,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对山边、河边等整体结构牢固和周边地质结构不稳定区域,及时进行整治或组织人员搬离,防止出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事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闲置房屋,采取统一落锁、挂牌、封存等有效管理措施加强安全管控,或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合理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公共安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仍在住人的危房,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及时组织群众搬离,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5.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加强自建房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各地新建3层及以上房屋,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采用通用图集、聘请经过培训的工匠或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将新建房屋纳入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加强监管。对于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农村自建自住房屋建筑层数2层以下(含2层)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跨度小于6米的,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县级工作专班不定期对各地建筑项目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质量安全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自建房新、改、扩建控得住、管得牢,从源头上保障自建房使用安全。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全力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一是抓好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尽快实现燃气企业“四个系统”建设、居民用户“三件套”安装、“瓶改管(电)”全覆盖。二是抓好建筑业质量安全。扎实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开展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履职专项整治,突出抓好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风险管控,突出抓好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力做好春节和全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充分发挥智慧工地作用。督促落实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履职。针对冬季建筑施工特点,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突出大跨度、钢结构、大空间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每一处隐患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三是抓好城市运行安全。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并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做好预案演练,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化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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