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市场行为综合检查”暨“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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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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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商砼、“一体化”企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武汉市汉阳区“3·5”建筑工地物体打击事故,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县建设工程“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设工程领域各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3 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市场行为综合大检查”暨“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9日起,检查组提前一天联系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检查范围

全县除洪山镇外其他在建工程。洪山镇在建工程,请随县洪山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局参照此方案自行开展。

三、检查内容

(一) 安全生产方面。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重点检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及恶劣天气期间应对工作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制定报审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管控情况,基坑开挖防护、模板支撑体系可靠性、高空作业、脚手架及卸料平台稳定性,洞口、临边安全防护牢固性、安全用电的安全使用情况;起重机械设备装卸、使用性能、司索工持证上岗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施工现场入口等显著部位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和现场是否使用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

(二)工程质量方面。重点检查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及恶劣天气期间质量管控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安全手册推广情况;“一证两书”(《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实施情况,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施工情况,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处理情况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情况;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情况;职工消防知识教育、防火技术安全交底情况,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审批及管理情况;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

(四)市场行为方面。主要针对法定建设程序、从业资质资格、承发包合同行为和建筑劳务用工四个方面开展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行为: 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时间是否提前;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是否依法公开招标;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工程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或者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专业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无资质、出借资质承接业务,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行为;专业作业承包人是否存在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行为。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无资质、出借资质承接业务,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监理单位项目人员资格及履职情况等。劳务用工管理各方主体主要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实名制管理以及随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情况。资质资格方面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建筑活动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是否存在“挂证”行为等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单位)在2023 年4月19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在现场提供自纠报告。

(二)检查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到现场提供相关资料,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照《2023 年市场行为检查参建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表》整理相关备检资料。

(三)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约谈曝光、立案查处。

五、检查组名单

组长:周晶

成员:文 龙 周玉杰  孙茂军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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