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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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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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商砼、“一体化”企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消除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同时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市场行为开展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7月3日起,检查组提前一天联系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检查范围

全县除洪山镇外其他在建工程。洪山镇在建工程,请随县洪山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局参照此方案自行开展。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重点检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管控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管控情况;基坑开挖防护、模板支撑体系可靠性、高空作业、脚手架及卸料平台稳定性,洞口、临边安全防护牢固性、安全用电的安全使用情况;起重机械设备装卸、使用性能、司索工持证上岗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施工部位管控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及恶劣天气期间应对工作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制定报审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施工现场入口等显著部位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和现场是否使用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

(二)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治理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随意变更设计、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建设质量低劣等问题。

(三)智慧工地方面。坚持“应建尽建、应建必建、建则必优”原则,重点对智慧工地建设情况;参建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方案制定审批情况;设备验收检查维护情况;质量、安全监督APP信息填报情况。

(四)工程质量方面。重点检查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及恶劣天气期间质量管控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安全手册推广情况;“一证两书”(《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实施情况;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施工情况;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处理情况;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

(五)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情况;施工现场消防水源、设施配备情况;工地食堂、生活区的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审批及管理情况;职工消防知识教育、防火技术安全交底情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

(六)市场行为方面:主要针对法定建设程序、从业资质资格、承发包合同行为和建筑劳务用工四个方面开展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时间是否提前;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是否依法公开招标;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工程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二是承包单位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或者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三是专业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无资质、出借资质承接业务,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行为;专业作业承包人是否存在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行为。四是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无资质、出借资质承接业务,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行为;监理单位项目人员资格及履职情况等。五是实名制管理以及随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制度情况。六是资质资格方面建筑活动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是否存在“挂证”行为等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单位)在2023年7月3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在现场提供自纠报告。   

(二)检查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到现场提供相关资料,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照《2023年市场行为检查参建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表》整理相关备检资料。

(三)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约谈曝光、立案查处。

五、检查组名单

组长:周  晶

成员:文  龙  周玉杰  孙茂军

随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2023年市场行为检查参建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序号

材料名称

建设

单位

1

招标文件

2

项目报建资料(立项、土地、规划、图审、合同等)

3

施工许可证

4

工程款支付凭证(与合同约定支付帐号一致)

总承包单位

5

施工总承包合同

6

投标文件

7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

公司任命文件

9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10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职称证书

11

质量管理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

12

安全管理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

13

劳务、专业承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14

材料采购合同、款项支付凭证

15

设备租赁合同、款项支付凭证

16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

17

监理单位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回复

18

施工日志

19

公司对项目的监管纪录

20

农民工工资保障四项制度(内容附后)

分包

单位

21

专业分包合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劳务分包合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任职文件,相关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相关证书

监理

单位

24

监理合同、资质证书、任命文件

25

监理月报、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26

开工报告、监理日志

27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28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

29

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回复

30

公司对项目的监管记录

附件:2:

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表(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工程规模

施工合同额

资金来源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工程进度

检查项目

自查情况

备查资料

是否依法订立施工合同

总承包合同等

项目班子配备及到岗履责情况

管理人员备案表、岗位证、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班子人员名册、证件等

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

人员、设备、分包合同等

是否存在无证施工情况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施工日志等

工程款支付情况、农民工支付情况

合同、付款凭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等

特种作业人员、流动人口持证上岗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名册、证件等

变更情况

中标通知书、备案证、变更手续等

社会保险情况

名册、缴费凭证、合同等

自查情况确认栏

施工总包单位(章):

年 ﻩﻩﻩﻩ 月  日

ﻩﻩﻩﻩ              

说明:本表为自查情况表,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填写。

附件3

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表(监理单位)

项目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工程规模

监理合同价格

资金来源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备查资料

监理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

任命书、相关证件、社保证明等

项目监理人员到位和履职情况

监理月报、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监理日志等

行使监理签字权情况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等

出借、超越资质、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相关附件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情况。

相关证明材料

自查情况确认栏

监理单位(章): ﻩﻩﻩﻩ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确认意见:

(章)年 ﻩﻩﻩﻩ 月  日

说明:本表为自查情况表,由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填写,建设单位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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