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省工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评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办〔2022〕7号)、随州市工改办《关于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提高审批便利度,对随县46个(含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实行事中事后监管。现将具体清单予以发布,请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随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公共服务)及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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