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随县新城镇解河村二组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鄂(2021)随县不动产权第007666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石磊
日期: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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