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2025年第024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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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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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将随县厉山镇灯塔社区居民委员会2.8746公顷土地用于公园绿地。

一、农用地转用位置:随县厉山镇灯塔社区居民委员会范围内。

农用地转用范围详见红线图,具体土地分类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本项目用地属村集体内部土地调整,不存在征地补偿。

如对公告内容提出异议,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事项,逾期末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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