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入我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其原持有行政执法证申请更换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证,现予以公示。
张海英,原工作单位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分区,原行政执法证号17120116018,原执法领域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现申请更换行政执法证,变更执法领域为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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