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编号 | 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4〕048号 |
违法主体 | 湖北石头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建国) |
违法事实 | 经查,湖北石头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2年7月开始,擅自占用随县草店镇三道河村土地建房, 经勘测,所占土地面积1932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72平方米,建(构)筑物建筑面积972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862平方米,未硬化场地面积98平方米。所占土地为林地,1932平方米所占土地中,1269平方米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63平方米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72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中309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63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62平方米硬化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版)第四十二条 |
处罚内容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932平方米土地在15日内退还给随县草店镇三道河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972平方米建(构)筑物建和862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 3.对非法占用的1932平方米土地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9660元。 |
处罚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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