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2020年度随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指导2020年度随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保持“三调”成果现势性、满足相关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全面掌握全县2020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要求,结合随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1年2月21日前,完成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和数据库建设,向省厅报送国土调查矢量数据、“互联网+”举证成果、2020年度变更调查举证信息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三、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2020 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
(二)调查分析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足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
(三)调查分析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 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四)更新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
四、政策依据
《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 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0〕17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