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办理常态化机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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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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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通知,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效解决交易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和诉求,巩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1.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县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结合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 建立及时处理机制。各部门在本单位设立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信息常态化征集渠道,并按照“分类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主动反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3.开通问题线索征集机制。在随县政府网开设“咨询投诉”专栏,常态化征集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行为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有效线索,修改废止违规文件,查处纠正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4.建立意见征集长效机制。在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意见建议征集渠道,常态化征集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各级招标投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优化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重视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有关要求,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2.严格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分别逐项细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常态化机制,落实自身任务,还要指导下级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3.巩固常态化成果。相关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破坏公平竞争的违法惩戒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优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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