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村民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公民基本道德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抵制黄、赌、毒,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成立张家河村红白理事会,提倡勤俭节约,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违法上访和聚众上访。不煽动群众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搞好安全防范。村委会负责定期对村内电线定期检查,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做好森林野外用火管理,加强对村民的公共安全教育。村民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家庭线路,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用电用水安全,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堆放户内,严防山火发生。因个人不当行为引发山火的,应迅速同志村组,组织灭火,所产生的经济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个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不随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不损毁、移动公共指示标志、有线电视广播线路等公共设施。不损毁村机耕路、排灌水渠、水库闸门、村道路灯、花木草坪、办公物品、村务公开栏、自来水主管、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和其他集体设施、集体财物。
倡导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原则。反对婚姻包办,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反对家庭暴力,提倡男女地位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财务,共同承担家务劳动。严禁歧视和虐待儿童和老人,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义务。鼓励子女自学成才,鼓励适龄青年踊跃参军。
邻里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不损毁他人的财物。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申请居委会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居民饲养的动物、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或管理人负经济责任,没有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按照《土地管理法》《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林地审批手续。任何个人不得以非法形式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土地使用权。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和损害四邻利益,严禁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
积极开展文明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委会环境治理和道路畅通。居民门前屋后、院内院外要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主动做好垃圾分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及污水直排。严禁焚烧秸秆、杂草,不准挤街占道、私搭乱建,不乱摆乱卖、乱停乱放。
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公共垃圾池。发现多数家禽家畜得病,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以防发生大面积的疫情。猪圈、牛栏、厕所要勤清理,以免臭气、脏水污染环境。要注意饮食卫生,以防病从口入。禁止在集体和农户房屋外墙乱贴乱涂广告,应当保持整洁。
严格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林地绿地。严禁乱砍滥伐、乱挖乱采,严禁在产业基地、园区、河边范围内放牧,严禁捕杀、药杀、电杀野生动物。
村民对《村规民约》执行有意见的,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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