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草店镇关于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草店镇委办公室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草店镇关于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推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项目
扶贫领域: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享受产业扶贫项目、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等9类21项到人到户类扶贫资金,项目数据(附件3)。
民生领域:高龄津贴、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含“三属”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补助、“两参”退役人员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部分60岁遗烈属子女补助、伤残军人抚恤等七个方面补助资金)。
二、检查方法
扶贫领域:聚焦“脱真贫、真脱贫”,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四个不摘”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人口、工商、税务、住房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评定是否精准,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政策是否到位。着力发现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和其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民生领域:将2019年发放情况与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政策落实是否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责任分工
镇党委、政府负责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公开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对区域内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核查出来的问题,综合分析,分类整改,推进建章立制。
镇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为核查专班提供政策解读和疑难解答。
镇纪委负责对在落实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四、时间安排
4月下旬至八月中旬,根据市县交办的线索开展核查整改工作,主要包括线索核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和检查工作专班(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规范线索核查。严格核查程序,按照线索普查、复核抽查等步骤和要求组织实施核查,确保核查工作有序推进。规范核查方式,坚持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确凿、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五种方式”;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责任“五个要素”;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签字背书、销号管理、公开公示“四项制度”;建立问题线索、整改纠正、问责处理、销号记录“四本台账”,确保问题线索真查真核。要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核查人、核查组负责人对核查结果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
(三)严格标准整改。准确把握政策,对事实清楚、明显违规的立即整改,该停发的停发,该取消的取消,该追缴的追缴;对贫困群众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迅速落实政策;对挤占挪用的扶贫资金,要坚决纠正追回;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镇纪委。要将解决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审批、发放、使用、公示等方面的操作流程和制度规定,形成科学、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确保扶贫、民生领域政策精准落实落地。
(四)严肃执纪问责。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用好“四种形态”,既要严肃查处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又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还要注意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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