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0-98562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 
发布机构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2020〕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4-27
编辑
审核
张小茜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次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927号)、《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次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随政发〔20203号)和《随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次全县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随县政发〔20203号)精神,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镇第人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的重要意义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由国务院组织领导的一项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社会工程。目的是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明确普查内容和时间

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全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草店镇第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镇人口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村(居)委会、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村(居)、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普查工作要求

(一)依法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草店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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