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关于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最多跑一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随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信访矛盾化解质效,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促进突出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确保我镇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以依法、及时、有效、就地化解矛盾为核心,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切实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基层治理,积极探索和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目标任务
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规范办理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初信初访时及时就地解决到位,初信初访的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持续提升,重复来信、来访明显减少,有力推动我镇信访形势的持续好转。
三、工作机制
(一)诚信信访的“双向承诺”机制。对群众首次到镇、村来访或“逢四说事”接访过程中收到的信访事项、反映申诉、求决、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签订接访承诺书,承诺秉公办理,主动接受信访群众监督;引导信访人签订来访承诺书,承诺诚信上访,按照法定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信访人保管,一份由首接负责人存档备查,一份由首接单位整理归档备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二)履责担当的首接首办机制。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压实首接首办责任,确保信访事项的精准登记、接待疏导、分类受理、依法依规办理等各个环节严谨规范,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初访办理效能和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协同高效的联合接访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力戒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运用好联合接访、会办协商、视频接访、领导接访下访等方式方法,打好“组合拳”,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分类处理的工作格局,努力把初次信访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属地。
(四)事心双解的教育疏导机制。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教育疏导相结合,将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办事服务的全过程,有的放矢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以解开心结推进各种问题和矛盾纠纷的解决。
(五)闭环办理的约访回访机制。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含信、访、网),坚持首办负责,谁转送(交办)、谁跟踪督办、谁约访回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约访回访应详细记录留档备查,对解决问题不到位的,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群众反映迫切、无政策支撑的信访事项,加强调研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4月26日至30日)。结合省、市、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工作机制,确定时间节点,健全工作流程。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5月8日至6月底)。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梳理排查,汇总形成清单,按照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实施办法,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办理方式、落实工作流程、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
(三)督办检查阶段(2020年7月至11月)。后期市、县、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初信初访件,特别是信访群众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件,采取电话回访信访人、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查了解。重点核实办理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实体问题化解是否到位,信访人不满意和重访原因等,调查核实情况定期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胡逍影同志任组长,信访助理杨国君牵头负责,各村(居)委会和镇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建立台账,掌握进度,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的初次来电、来信、网上信访和个体来访,坚决避免因思想认识问题而导致出现走访、重复访、群体访。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链。推动领导责任落实,高度关注、加强协调,定期分析研究部署,推动研究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将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化解到位,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信初访。
(三)严格督办考核。定期组织专班对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群众初访诉求合理,但因责任单位办理程序不规范、实体问题化解不到位,思想疏导不细致等情形,导致群众重信重访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畴。对因政策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而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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