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0-985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2020〕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0-20
编辑
审核
张小茜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社会治安保险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是落实惠民政策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工作,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社会治安保险征收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根据县综治办、人保财险随县支公司安排,草店镇2020年社会治安保险征收任务是十八万元,全镇户数覆盖率要达到20%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彩页加强宣传,充分宣传理赔实例,提高老百姓参保的积极性,让群众充分了解到治安保险不仅是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推动平安建设发展的创新举措,更是有效转移群众治安风险、解除群众后顾之忧的基本保障。要充分利用进村入户的机会向老百姓介绍社会治安保险这一险种的优势、前景。

四、进一步改善服务。草店镇人保财险要与上级公司做好沟通,进一步完善理赔工作机制,增强员工服务意识,建立快赔通道,简化手续,大力推动“一纸化理赔”,损失在5000元以下赔案,对保险单及保险凭证复印件、气象证明、养殖防疫及死亡证明、盗抢证明、家庭财产购置发票、房屋火灾证明、房屋维修单据等资料进行减免,解决保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社会治安保险工作规范、持续、健康。

五、进一步落实措施。包村(居)镇直部门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帮助所包村(居)精准扶贫户购买社会治安保险;各村(居)要将社会治安保险工作与网格化服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动员网格员大力宣传、配合征收;镇综治办将会对社会治安保险征收进度进行阶段性通报,并将社会治安保险征收纳入年度考评内容。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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