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3975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草店镇
发文字号
〔2023〕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7-27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关于印发《草店镇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草店镇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草店镇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明确各成员单位山洪灾害防御任务和工作措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为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思想认识要到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扎实抓好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二、工作机制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气象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结合山洪灾害调度评价和隐患排查情况,分析评估已开展的山洪灾害预警效果,根据山区降雨特征、地貌特征、地质构造、山区村组分布及历史山洪记录灾害等情况,并结合地方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和以往暴雨洪水数据,研究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应对措施。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总 指 挥 长: 袁爱民  党委书记

阳  斌  党委副书记、镇长

职  责: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全面协调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长:刘  新  党委副书记

职  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全镇灾害期间统筹协调工作。

副 指 挥长:罗  勇  人大主席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农业农村工作。

刘  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信访维稳、卫生防疫工作。

苏世江  党委委员、副镇长

职  责:负责灾后安全生产、民政救助、经济发展工作。

孙舒莉  党委宣传委员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舆情处置、政策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

马  超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组织、统战工作。

储蕙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违规违纪查处工作。

何振松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职  责:负责防汛抗旱及灾害期间组织人员救灾工作。

杜 伟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职  责:负责防汛期间治安保卫工作。

成  员:周庆军  人大专职副主席

         王胜金  司法所所长

         王本强  三级主任科员、民政助理

         谭立芳  党政办主任、应急管理站站长

         秦培杰  经济发展办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谢彩云  政法办主任

         李燕陈  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

         李 港  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

         张健民  财政所主任

         朱保国  卫生院院长

         刘先秀  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张志奇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光超  自然资源所所长

         熊 瑞  供销社主任

         张 霞  农技中心主任

         周建华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李厚余  林业站站长

         许 光  供电所所长

         马会明  电信分局负责人

         刘子龙  水管处负责人

         赵 军  交管站负责人   

         沈万清  草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谭义琴  大石村党支部书记

         刘志兰  金锣山村党支部书记

         刘志勇  岳家湾村党支部书记

         杨清华  石庙村党支部书记

         朱 涛  檀山村党支部书记

         杨金龙  王子城村党支部书记

         邢海兵  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

         刘爱成  紫金山村主任

         石守军  东湾村党支部书记

         黄超培  雨蒙村党支部书记

         柯红星  三道河村党支部书记

         张大军  观音寺村党支部书记

         黄 丽  童家湾村党支部书记

         周恩忠  车云山村党支部书记

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站,谭立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一并报送名单到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山洪灾害防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实际,做到掌握情况准确,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履行职责。现将职责分工如下:

1.应急管理站

负责山洪防御灾害的预警,统筹协调各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相关信息统计共享工作,对灾后出现人员死亡失踪事件,组织灾害调查,分析成灾原因,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2.经济发展办

负责掌握山洪抗灾中的重大灾情和对减轻农业灾害的具体指导,灾后对组织恢复农业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具体落实,检查督促农口各单位做好山洪防御灾害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3.城建办

负责组织对灾前、灾后居民自建房,在建施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居民住房安全和人员安全转移。

4.政法办

负责灾害期间信访处理、维护稳定工作。

5.武装部

组织山洪抢险演练;视灾情发展情况,组织指挥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民兵参加灾后重建工作。

6.民政办

制定和组织实施灾后生活救助预案,收集和上报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应急救济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灾物资分配方案。

7.宣传办

负责利用电子媒介、宣传单多种宣传模式对群众普及防汛、山洪灾害防灾避灾知识;搞好全镇景点(农家乐)的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警示牌、标识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做好对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进行工作培训。

8.农业农村办

负责全镇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参与农业灾害的灾情评估工作,帮助和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9.派出所

负责应急救援治安维稳管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财政所

负责防汛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以及防汛、山洪抗灾救灾资金的调拨和筹集。

11.自然资源所

负责对全镇灾害点等相关隐患进行安全排查,负责灾害点的监测、巡查、值守和应急处理。

12.交管站

负责恢复被损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证交通畅通,抢险救灾时车辆的调运安排使用。

13.供电所

负责灾后抢修、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14.市场监管所

负责对市场经营秩序的恢复管理。

15.中心学校

负责对学校全体师生山洪自然灾害安全避险知识宣传,对灾后恢复正常教学活动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6.林业站

负责林业抗灾,保证山洪防御抢险木材的供应。

17.供销社

负责炸药、雷管、火线、水泥、麻袋等山洪防御物资储备和供应。

18.卫生院

负责抗灾救护,灾后的疫病防治等工作。

19.农技中心

负责抗灾中农业种子、种苗供应,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20.电信分局

负责抢修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利用电信网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1.水管处

负责游河水库的山洪防御抢险日常具体工作。

22.水利水产服务中心

负责更新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包保责任人名录,并录入预警平台;对水库、低洼地段、堰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山洪灾害中出现的问题和紧急情况下抢险,抢建应急水利工程,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23.各村(居)委会

健全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各级包保责任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列入转移避险基础名单和山洪防御动态调整名单人员发放明白卡;强降雨来临前,组织对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行现场查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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