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草店镇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草店镇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明确各成员单位山洪灾害防御任务和工作措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为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思想认识要到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扎实抓好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二、工作机制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气象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结合山洪灾害调度评价和隐患排查情况,分析评估已开展的山洪灾害预警效果,根据山区降雨特征、地貌特征、地质构造、山区村组分布及历史山洪记录灾害等情况,并结合地方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和以往暴雨洪水数据,研究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应对措施。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总 指 挥 长: 袁爱民 党委书记
阳 斌 党委副书记、镇长
职 责: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全面协调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长:刘 新 党委副书记
职 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全镇灾害期间统筹协调工作。
副 指 挥长:罗 勇 人大主席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农业农村工作。
刘 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信访维稳、卫生防疫工作。
苏世江 党委委员、副镇长
职 责:负责灾后安全生产、民政救助、经济发展工作。
孙舒莉 党委宣传委员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舆情处置、政策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
马 超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组织、统战工作。
储蕙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职 责:负责灾害期间违规违纪查处工作。
何振松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职 责:负责防汛抗旱及灾害期间组织人员救灾工作。
杜 伟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职 责:负责防汛期间治安保卫工作。
成 员:周庆军 人大专职副主席
王胜金 司法所所长
王本强 三级主任科员、民政助理
谭立芳 党政办主任、应急管理站站长
秦培杰 经济发展办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谢彩云 政法办主任
李燕陈 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
李 港 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
张健民 财政所主任
朱保国 卫生院院长
刘先秀 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张志奇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光超 自然资源所所长
熊 瑞 供销社主任
张 霞 农技中心主任
周建华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李厚余 林业站站长
许 光 供电所所长
马会明 电信分局负责人
刘子龙 水管处负责人
赵 军 交管站负责人
沈万清 草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谭义琴 大石村党支部书记
刘志兰 金锣山村党支部书记
刘志勇 岳家湾村党支部书记
杨清华 石庙村党支部书记
朱 涛 檀山村党支部书记
杨金龙 王子城村党支部书记
邢海兵 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
刘爱成 紫金山村主任
石守军 东湾村党支部书记
黄超培 雨蒙村党支部书记
柯红星 三道河村党支部书记
张大军 观音寺村党支部书记
黄 丽 童家湾村党支部书记
周恩忠 车云山村党支部书记
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站,谭立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一并报送名单到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山洪灾害防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实际,做到掌握情况准确,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履行职责。现将职责分工如下:
1.应急管理站
负责山洪防御灾害的预警,统筹协调各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相关信息统计共享工作,对灾后出现人员死亡失踪事件,组织灾害调查,分析成灾原因,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2.经济发展办
负责掌握山洪抗灾中的重大灾情和对减轻农业灾害的具体指导,灾后对组织恢复农业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具体落实,检查督促农口各单位做好山洪防御灾害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3.城建办
负责组织对灾前、灾后居民自建房,在建施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居民住房安全和人员安全转移。
4.政法办
负责灾害期间信访处理、维护稳定工作。
5.武装部
组织山洪抢险演练;视灾情发展情况,组织指挥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组织协调民兵参加灾后重建工作。
6.民政办
制定和组织实施灾后生活救助预案,收集和上报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应急救济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灾物资分配方案。
7.宣传办
负责利用电子媒介、宣传单多种宣传模式对群众普及防汛、山洪灾害防灾避灾知识;搞好全镇景点(农家乐)的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警示牌、标识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做好对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进行工作培训。
8.农业农村办
负责全镇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参与农业灾害的灾情评估工作,帮助和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9.派出所
负责应急救援治安维稳管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财政所
负责防汛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以及防汛、山洪抗灾救灾资金的调拨和筹集。
11.自然资源所
负责对全镇灾害点等相关隐患进行安全排查,负责灾害点的监测、巡查、值守和应急处理。
12.交管站
负责恢复被损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证交通畅通,抢险救灾时车辆的调运安排使用。
13.供电所
负责灾后抢修、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14.市场监管所
负责对市场经营秩序的恢复管理。
15.中心学校
负责对学校全体师生山洪自然灾害安全避险知识宣传,对灾后恢复正常教学活动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6.林业站
负责林业抗灾,保证山洪防御抢险木材的供应。
17.供销社
负责炸药、雷管、火线、水泥、麻袋等山洪防御物资储备和供应。
18.卫生院
负责抗灾救护,灾后的疫病防治等工作。
19.农技中心
负责抗灾中农业种子、种苗供应,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20.电信分局
负责抢修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利用电信网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1.水管处
负责游河水库的山洪防御抢险日常具体工作。
22.水利水产服务中心
负责更新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包保责任人名录,并录入预警平台;对水库、低洼地段、堰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山洪灾害中出现的问题和紧急情况下抢险,抢建应急水利工程,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23.各村(居)委会
健全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各级包保责任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列入转移避险基础名单和山洪防御动态调整名单人员发放明白卡;强降雨来临前,组织对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行现场查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