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关于 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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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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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定我市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计划,结合我区目前整改完成情况,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承担了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交办的22项环境问题整改(全部系共性问题),目前整改任务清单中的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共3项)序号:73、77、8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共19项)序号:1、2、3、4、19、21、25、29、31、32、36、37、38、39、40、41、42、44、45等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具备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反映。

举报电话:0722-4832198。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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