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城镇城乡美颜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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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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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改善环境面貌,补齐环境治理短板,打造有序、干净、整洁、靓丽的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美颜工程,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具体方案如下:

一、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统筹、单位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重点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着力开展环境卫生、镇区秩序、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环境大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大改善,打造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境管理有序,商户经营规范,镇区街道洁净无尘土、无乱贴小广告和“牛皮癣”,背街小巷无垃圾死角,河湖沟渠及其周边无垃圾,绿化带内无杂草杂木和垃圾,工地入口干净整洁,环卫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卫运行管理有序,垃圾清运及时,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最终达到镇乡管理有序、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整治效果。

三、工作任务

城乡美颜工程分为镇区、农村两个部分,同步开展、整体推进、全面达标。

(一)镇区工作任务

1.开展城镇主次干道环境整治。加大道路清扫和洒水压尘频率,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加强镇区主干道的清洗清扫,优化垃圾车辆运输线路,实行压缩密闭运输,减少垃圾滞留时间和二次污染。做好渣土漏撒整治工作,强化建筑工地出入口的清扫保洁,杜绝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加大环卫设施维护保养力度,及时清洗、维修、更换垃圾箱,确保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设施干净、卫生、无破损、无异味。加强绿化管理,开展增绿补绿、增花添彩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彻底清理花坛、花树内的枯枝败叶、生活垃圾等。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养,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窨井盖、路灯、花台、交通护栏等设施,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对破损的门头广告、立柱式广告牌、跨街广告牌等进行更新,对无人管理的广告牌、墙体、封面广告进行拆除,对一店多牌、店外广告牌进行清理。对沿街墙面进行彻底清理,清除乱涂、乱贴、乱画等。加大商户出门、出窗、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强化部门包保和属地主体责任,合力解决主次干道环境秩序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高城居委会、大桥村)

2.开展城镇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对镇区范围内的村塆进行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环卫保洁、公厕管理、“牛皮癣”清理、污水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堵塞道路、占道经营等问题,提高保洁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城建办)

3.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明确产权、管理权,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外溢等,确保市场周边道路整洁通畅。(责任单位:城建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高城居委会)

4.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对广场、超市、临街商铺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治理,定期检查。对清而未征、征而未建等各类拆迁区域、闲置土地进行环境问题整治,采取完全拆除、隔离等措施,美化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城建办、国土资源所、高城居委会、大桥村)

5.加强河道两侧环境整治。认真做好与“河长制”有关工作的衔接,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及河岸两侧垃圾杂物,严防污水污物排放至河道。对漂水河水平台进行整治,使河面环境更加秀美。(责任单位:农办、水利水产服务中心、高城居委会、大桥村、高黄村)

6.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健全垃圾统筹转运处置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日常日清,全部无害化处置。有序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工作,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责任单位:城建办)

7.加强集镇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引导群众有序停车;加强城镇车辆规范管理,严查“黑的”“黑摩的”及残疾人三轮车等违法经营行为,严格管控大货车、渣土车、搅拌车。(责任单位:城建办、派出所)

8.加强建筑工地规范化整治。建筑工地必须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围挡,围挡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围挡面积30%以上刊播公益广告,确保整洁美观。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不得摆放在工地围挡范围外,确保施工环境井然有序。建筑工地脚手架设置规范、安全、美观。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整洁,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语,配备冲洗平台,杜绝车辆夹带泥沙污染路面。运输车辆必须车容整齐,不超重、不超高,密闭运输,做到无撒漏、无扬尘。(责任单位:城建办、派出所)

(二)农村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村庄清洁日”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根除杂物乱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排、墙面乱贴等“四乱”现象,确保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庭院清洁卫生。全面清除公路、铁路沿线内的存量垃圾,加强河湖沟渠及其周边清理保洁,加大巡查督办力度,及时清理各类垃圾杂物、漂浮物,并坚持常态化管理,做到问题整改后不反弹、不复发。对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破旧房屋、残墙断壁、鸡笼、牛棚、猪栏、旱厕和侵占土地的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责任单位:农办、城建办、各村(居)委会)

2.持续推进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对村民集中居住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牛皮癣等进行定期全面清理,要求不允许有暴露垃圾;对居民乱堆柴草、乱搭乱建、乱牵乱拉等现象进行集中清理,要求保持美观整洁。(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3.持续推进通村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定期对交通沿线行道树进行刷白和修剪养护路边花草及景观树,建立道路沿线垃圾杂物清理、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实施道路提档升级和美丽农村路建设,实现“由线成网、由窄变宽、由通到畅、由洁到美”。(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村公路管理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高城镇城乡美化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召开专班会和党政联席会等方式,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居民宣传城乡美化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居民对此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考核,督查问责。将城乡美化工程纳入对镇直部门和各村(居)委会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一月一检查一考核,一季度一观摩。每年对工作推进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镇直部门和各村(居)委会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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