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统筹抓好2021年中办暗访督查调研、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调研、国家和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暗访以及全省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有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举一反三查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各村各部门要对照清单、狠抓措施、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促全镇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三、整改时间和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15日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市、县整改工作要求,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照各级反馈清单,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制定镇级整改工作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落实实施方案,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并跟踪问效。各村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整改措施及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对照自查。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15日至6月1日)。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清单,紧盯薄弱环节,逐条逐项逐人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分类建立台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确保问题清零销号。整改期间,相关责任领导要加强督导,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推动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三)汇总上报阶段(6月1日至6月6日)。各村各责任部门认真梳理汇总整改工作情况,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做好整改工作总结,将整改落实情况经村书记(部门负责人)、责任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镇乡村振兴办。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联席会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牵头工作。各村、责任部门要同时组建整改工作专班,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做到清零销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明确责任到人,点对点开展整改,逐一结硬账,实现清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既抓反馈问题整改,又切实解决普遍性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把问题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起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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