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1-01556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2020〕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0-09
编辑
审核
张晓琪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对2020年脱贫户开展 镇级核查验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关于组织对2020年脱贫户开展镇级核查验收的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关于组织对2020年脱贫户开展镇级

核查验收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迎接2020年度国家省市县对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销号评估验收工作,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为组织好对各村上报的2020年脱贫户的入户调查和镇级核查验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如下方案:

一、镇级核查的目的

对各村上报的2020年脱贫户家庭的真实状况、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看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进一步向脱贫户宣传解释各项扶贫政策,同时做好脱贫户的思想工作,经得起各级的评估验收。

二、核查方法

按照“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原则,按照《随州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评估验收表》、《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测算表》上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填写,客观反映出各户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三、核查时间及相关要求

10月25日以前完成全面核查工作,将反映核查情况的相关表格及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汇总报镇扶贫办,同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核查小组由包村行政干部任组长,负责组织落实入户验收工作,各村第一书记、包村部门负责人、村两委干部积极协调配合,保证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核查小组必须按照拟脱贫名单户户走到,脱贫评估验收表上的每一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对不在家的脱贫户由村委会提供电话号码,由核查组与户主联系进行电话核查,每户的脱贫验收表都要有户主签字按手印,不在家的可以由户主授权代签。

3、对核查验收表上贫困户签字、驻村工作队审核意见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签字、乡镇政府审核意见签字等项目都要按程序签到位,严禁弄虚作假。

4、督促并指导村委会完善脱贫户的档案整理及迎接上级验收所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5、核查组进村入户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就餐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增加村级和群众负担。

四、各核查验收组组成人员及核查对象

第一组:组长:张从书

成  员:刘成兵   卢宏亮          

核查对象:大桥村

第二组:组长:包玲玲

成  员:谢家明   张碧涛   

核查对象:前进村

第三组:组长:胡鹏

成  员:何成臣   魏成   谢文芳

核查对象:卸甲店村

第四组:组长:黄广洲

成  员:吴行艾   吴松   刘仕兵   

核查对象:嵩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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