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同意,现将《高城镇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入户核查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高城镇委办公室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高城镇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
监督检查工作入户核查督导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依托“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监察系统),开展实时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从运动式,突击式检查转变为常态化检查监督,从纪委在一线牵头检查监督转化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自主检查监督,从事后检查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精准监督,最大程度的发挥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的优势,促进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落地,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二、检查项目
扶贫领域: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享受产业扶贫项目、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等6类8项到人到户类扶贫资金,项目数据。
民生领域:高龄津贴、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包括“三属”抚恤金、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等3类5项补助资金。
三、责任分工
(一)党委、政府责任。组织各职能办和各部门对13项扶贫和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落实情况进行公开;统一组织调配入户核查人员对问题线索逐一入户核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统一销号管理;统一对问题线索核查情况、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定性把关,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上报县委县政府;支持镇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镇纪委和镇扶贫办责任。镇扶贫办负责监督检查的 日常协调工作,镇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配合县巡查督导组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镇各职能办及镇直各业务部门。对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共性问题综合分析和处理政策解答,并对其中11项扶贫和民生领域问题开展入户核查工作。
(四)各包村行政干部。配合协调好镇职能办及镇直部门做好所包保村核查工作,并对所包保村低保、产业奖补2项问题线索开展入户核查。
四、工作要求
组织召开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扶贫和民生政策相关规定及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各村各单位粘贴宣传标语1至3幅;建立举报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监察系统反馈问题线索,列出问题线索清单移交各工作专班,由各工作专班对问题线索逐一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核查综合情况特别要突出“五要素”,即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事程序、人员责任,注意书写核查综合情况要简明扼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入户表核查组人员、被核查人员要签字确认,被核查人不能签字的要按手印,代签人要注明与被核查人关系,证据资料收集要全面,能够证明事实,有条件的现场对书证进行复印,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拍照取证,再进行打印,并注明取证情况,同时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综合分析,分类处置。一般性问题,由党委、政府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由党委、政府督促各职能办公室和镇直各部门整改纠正,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涉嫌违纪违法需追究责任的线索,由镇纪委依规依纪进行处理。随时发现,随时查处,随时整改。
检查结束后,政府相关职能办公室及镇直各部门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上报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将全镇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上报至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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