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092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高城镇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2-11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关于印发《高城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城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镇农办会同相关部门组建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发挥责任落实、政策协同、基层动员方面的作用。现将《高城镇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紧优化工作机制

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关于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当前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3〕1号)要求,迅速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充实专班队伍力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快压实工作责任

积极推进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疫情防控责任,推动基层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镇调度、村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要及时调度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回应农民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信息统计上报

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做好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感染情况数据调度工作,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层层填报信息,各村(居)委会要指派专人负责数据的采集、审核、上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镇农办、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推进各项防疫工作有效实施,并及时报送农村地区疫情动态信息和实地调研等情况。镇级工作专班电话:0722-4622263。

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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