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从源头上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群防群治、疏堵结合、源头治理,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有效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组 长:刘 *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 人大专职主席
李*君 党委副书记
邱 *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梁*曼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周*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沈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徐*成 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方*涛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宏 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 员: 刘*男 司法所干部
沈*星 政法办干部
刘*辰 党政办副主任
周*兵 政府干部
邓*超 政府干部
谢*建 应急管理站干部
方 * 应急管理站干部
苏*军 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魏 * 卫生院院长
陈*军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艾 * 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国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各包村干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站,谢*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宣传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各部门播放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片、警示片及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营造社会广泛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有关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2.镇应急管理站:建立健全防溺水联合工作体系,承担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各各村(居)委会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指导、督促与检查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安全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督促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落实各个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做好监督检查和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行动,准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加强应急救援准备。
3.镇政法办:督促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调处责任,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4.镇中心学校: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组织学校开展预防溺水“1530”(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和“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每班明确一名学生信息员,密切关注并及时报告学生课余时间安全动态;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发放防溺水宣传卡、召开家长会、电话回访、家访、短信、微信等形式,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学生安全监管和教育,特别是假期和放学离校时段,要加强教育监管和重点区域巡逻,防止事故发生。
5.镇派出所:负责将预防溺水工作纳入日常警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加强重点水域巡查。及时对溺水人员实施救援,参与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6.镇民政办:督促各村(居)委会配备儿童督导员,负责指导各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配合相关部门摸清辖区各类水体情况,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会同相关部门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督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
7.镇城建办:负责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8.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企业或村(居)委会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9.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结合湖长、河长制工作,落实镇域内水库、河流等防护设施,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在特殊位置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督促所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应急救生物品。督促村(居)委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专门的安全巡查队伍,在学生频繁活动的特殊时期、特殊水域开展不间断巡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0.镇文化站和文明实践(所)站: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面向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的防溺水知识讲座,普及溺水紧急处理常识,为全镇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培训提供支持,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护、救人的基本常识。要通过免费开放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涉水行为。
11.镇卫生院:负责及时救护溺水学生,配合学校开展自救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人及自救常识。
12.镇团委、妇联:负责发挥各类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重点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有困难的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13.镇纪委:每月开展1次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村(居)委会挂牌督办,开展约谈,直至问责。
(三)村(居)委会职责
各村要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压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成立由村(居)委会牵头,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一名民警(辅警)、一名志愿者参与的防溺水安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要统筹村(居)委会党员、网格员等力量,联系对接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防范未成年人溺水等安全教育宣传、未成年人安全包保,以及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开展假期托管、文化活动等工作,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都纳入包保范围。各村(居)委会制定切合实际的防溺水工作方案,明确包保人员和措施、学生幼儿底数、重点水域点位等。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在重点时段定时循环播放防溺水宣传音频,加强防溺水安全警示宣传;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标标识(不小于长100CM*宽60CM;内容为:“池塘水深 禁止游泳”或“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落款为高城镇人民政府),重点水域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如救生圈、应急绳、长竹竿等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充分发挥村干部、党员的人员熟、地形熟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汛期巡堤查险工作,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基干民兵、社会应急力量、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组成联防巡查队伍,加强辖区水域监管和巡逻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危险涉水行为及时劝离,对未成年参与人及时管控教育。对重点水城、重点时段落实专人定点巡查值守。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开展防溺水事故的演练或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防溺水联动工作机制,将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任务分工和推进时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城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广电、通信、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三)加强督办检查。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教育督导、平安湖北建设的重点内容,对因工作不细不实、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镇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将于近期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就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附件:高城镇防溺水包保安排表
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附件:
高城镇防溺水包保安排表
村(居)委会 | 镇包村干部 | 村干部 | 教育系统干部 | 民(辅)警 | 志愿者 |
居 委 会 | 周*进 张 * | 王*鹏 邓*晟 | 苏*军 | 张 * | 刘 * 李 * |
大 桥 村 | 邱 * 纪*静 | 罗*江 | 张*伟 | 张 * | 程*广 |
高 黄 村 | 王*宏 | 何*望 | 宫*榜 | 张*刚 | 余 * |
梅子沟村 | 孙 * 刘*辰 | 宫*涛 | 谢*长 | 张*刚 | 谢*双 |
雷家祠村 | 刘 * 刘*桃 | 艾 * | 冯*林 | 厉*斌 | 姜*辉 |
七里塔村 | 李*君 马 * | 程 * | 曹 * | 厉*斌 | 李*涛 |
新 屋 村 | 张 * | 刘*保 | 刘 * | 杨 * | 冯*清 |
龙王庙村 | 方*涛 沈*星 | 代 * | 朱*玉 | 杨 * | 刘 * |
前 进 村 | 沈 * 贺*凡 | 刘*军 | 张*华 | 李 * | 谢*勇 |
卸甲店村 | 邱 * 何*杰 | 徐 * | 鲁*梅 | 李 * | 刘 * |
罗家桥村 | 梁*曼 邓*超 | 汪 * | 汪 * | 韩*军 | 廖*林 |
七姑店村 | 徐*成 周*兵 | 何*勇 | 张 * | 韩*军 | 李*清 |
三清观村 | 徐*成 万*诚 | 刘*兵 | 刘 * | 刘*刚 | 薛*芝 |
嵩 垛 村 | 刘*男 吴*爱 | 姜 * | 刘 * | 刘*刚 | 刘 * |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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