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3年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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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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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为鼓励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发展特色产业增收,增强其内生动力,经研究,现将2023年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产业奖补资金17.25万元予以分配。

请各村(居)严格按照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分配使用资金。对产业奖补资金,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奖补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按方案组织对脱贫户(监测对象)的产业项目进行验收,通过“一卡通”奖补到户,低收入脱贫户要入户调查比对确定初选户,由村民代表和脱贫户代表会议评议表决产生。

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 号)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严格资金报帐程序,全过程实施绩效管理,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随县淮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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