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随县2024年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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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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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产业奖补资金26.2万元予以分配。(见附表)

请各村(居)严格按照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分配使用资金。对产业奖补资金,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奖补方案并报镇政府审批,按方案组织对脱贫户(监测对象)的产业项目进行验收,不得对无产业户实行医疗或就学补贴。通过“一卡通”奖补到户,低收入脱贫户要入户调查比对确定初选户,由村民代表和脱贫户代表会议评议表决产生。

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 号)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严格资金报帐程序,全过程实施绩效管理,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淮河镇2024年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产业奖补资金分配表



随县淮河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淮河镇2024年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产业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

脱贫人口数

低收入人口   人数

监测对象  人数

合    计

奖补人数

奖补金额
(万元)

合计

4077

169

355

524

26.2

白鹤湾

206

8

33

41

2.05

高庄

301

13

17

30

1.5

何家湾

314

12

45

57

2.85

红石桥

356

16

8

24

1.2

后家油坊

192

8

11

19

0.95

金家祠堂

493

20

25

45

2.25

铁山社区

206

8

34

42

2.1

亮子河

311

13

29

42

2.1

龙凤店

187

7

31

38

1.9

龙泉

341

15

15

30

1.5

桐桥畈

231

9

38

47

2.35

王家湾

452

19

28

47

2.35

西二道河

109

5

5

10

0.5

西湾

378

16

36

52

2.6

注:本表数为2024年6月17日系统统计数据,对所有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实施奖补,按平均每人500元测算;6月17日之后新增监测对象从分配的低收入人口奖补资金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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