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人民网“县委书记留言板”留言,反映随县淮河镇桐桥畈村林权证未发放的问题,淮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专班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查以及处理意见告知如下:一、调查的有关情况经调查,淮河镇桐桥畈村按照县、镇“三资管理”清权化债文件的要求,对本村内的山林、土地、堰塘等资源进行了清理清查,对问题合同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式进行修整完善。通过此举,进一步规范合同,化解村级债务的同时,更彰显村级治理的公平正义。经调查了解,桐桥畈村已落实到户的总山场面积的30%属自留山,70%属责任山,因人口变动户均山场面积变小与小组平均面积差距较大,因而重新调整并确权。按照林权使用费标准及交纳办法,因该村的山林均为一等,每亩每年3元,70年每亩应交纳210元的林地使用费。此次的林改始终坚持还权还利于民,加之林木收益日趋好转,农户经营山场面积积极性高,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签订合同时,需以合同规定交清林地使用费,超过时间,实行竞卖。二、处理意见1、您应当及时与桐桥畈村委会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交清林地使用费,否则超过该村规定的时间节点,您之前承包的山林将会被实行竞卖。2、交清林地使用费后,及时与村委会签订管护协议,有利于下一步天保林及生态公益林等林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同时及时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林权证。如不同意以上处理意见,可自收到处理意见起30日内向随县人民政府提交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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