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5-18605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随县淮河镇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25〕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3-19
编辑
审核
张紫梦
淮河镇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生态破坏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森林防火期

全镇森林防火期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5月8日。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一)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二)统一部署、调整、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坚决杜绝在林区内吸烟、上坟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全镇成立30个扑火队,各村成立10人扑火小队,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落实,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2.巡逻队建设。镇区及各村护林队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区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及有关单位领导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对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干部工资挂钩,同时各村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强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各村护林防火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度,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村两级护林防火指挥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镇,要快速通报其他村、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涉及我镇村及林区的火灾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要迅速调动扑火专业队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镇专业扑救队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同意后,要视情况下达增援命令。由森林防灭火领导带队,必须在半小时之内集结完毕,迅速到达现场。

、主要措施

1.镇政府是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主体,在重点森林防灭火期,承担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布置安排、森林防灭火调度、全民动员,督促全镇森林防灭火任务的落实及考核工作。组建镇级森林应急扑火队,保障全镇发生森林火灾的早期快速应急处置。

2.村委会是森林防灭火工作村级责任主体,在重点森林防灭火期内,必须对照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状的要求,严格包保落实,监督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护林员的职责,加强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巡逻巡查,严控火源进山不留死角,发现火情及时处置,保证“扑早、扑小、扑了”,火情不出村,杜绝卫片火情的发生;将火情控制在初始阶段,发生火情必须1个小时内扑火,包保村、组干部必须现场指挥督促扑火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及小火烧成大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驻村行政干部、第一书记要全天候督导,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玩忽职守,报镇纪委问责处理;村级扑火分队是森林火情发生后,降低森林火灾损失、扑灭森林火灾的重要力量,在人员管理上要保证随时能战,用得上,接到火情后30分钟内扑灭火人员必须到场,投入扑灭火工作,扑火器材装备上要配齐专业的扑火工具,保证人手一件;落实村级网格化护林员队伍建设,每个自然湾要配一名护林员,建立全域覆盖的监控体系,保障森林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能及时发现,及时早期处置。

3.森林经营人是森林防灭火的自防责任人,在森林防灭火期内应加强本人经营区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火源的管理及及时扑灭火义务。在上一年度内发生有火情的,在林木采伐申报、林业政策按排上不予支持,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包片领导、包村行政干部、包村部门负责本包保责任区内村级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导落实,在火情发生后,必须30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督导指挥森林防灭火工作,当日火情必须扑灭,不得过夜。若因督导不力,出现森林防灭火工作失误,启动问责程序。

5.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职责。淮河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工作。重点森林防灭期实行领导24个小时带班制,负责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落实及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带班领导1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灭火现场指挥灭火,火不灭不得离开火灾现场。2个小时内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长必须到达火灾现场指挥灭火工作,并每间隔2个小时向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出现较大的森林火灾,本镇难以扑灭的,由指挥长向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6.镇、村级定期组织应急扑火队员防灭火实战演练,提高镇、村级扑火人员防灭火专业技能。加强操作安全教育,防治安全事故的发生。镇、村组建的应急扑火队员,要严格把关,不能将老、弱、病、残人员纳入到应急扑火队。

7.组成镇级森林防灭火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各司其职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引导全镇人民文明用火,安全用火。

、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1-2天,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森林复燃。

3.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并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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