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中心: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拆除违建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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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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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利益,造成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消除小区安全隐患,近日,综合执法中心联合镇城建办,对群众反映的寺山新农村居民区和茅茨畈社区内的两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拆除。

据悉,两处违建都属于居民私自搭设的建筑物,里面堆放的闲置杂物,不仅影响小区环境、占用公共通道,还可能对居民安全造成危害。

对此,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裴刚表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更加注重讲解和宣传,让附近居民们深刻认识到私搭乱建的危害性,积极营造“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良好社会氛围,把违建势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居民财产损失和社会矛盾,确保辖区内建筑秩序合法合规,切实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拆除违法建筑,旨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在拆违工作中,综合执法中心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既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按程序办案,又充分体现人性化,对违法建设坚持“防、控、查”相结合,着力改善住宅小区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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