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澴潭镇位于鄂西北,地处桐柏山南麓、大别山西端、大洪山东北部。跨北纬31°48′~31°41′,东经113°04′-112°53′,版图面积434平方公里,人口6.5万。辖32个村(居)委会。交通十分便捷,G346国道、汉十高速、汉十高铁穿境而过,居“随南要冲”,系“随南重镇”。澴潭镇地貌特征以低山丘陵为主,兼有山地和冲积平畈,一般高度海拔100-500米。境内南部最高点为大浪山顶,海拔623.9米;西南面最高点为圣龙山,海拔365.1米。中部为一片狭长的涢水河丘陵地带,是古今南北交往的重要通道。澴潭境内有各类大小河流8条,固定电力泵站128处,渠道8条总长度185公里,农村供水工程13座。澴潭镇现有水库37座,其中: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31座,总库容2344.39万m3。设计灌溉面积4.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4万亩。其中:小(一)型水库6座,分别是:苏家河水库、民建水库、石板山水库、联合水库、夹湾水库、油坊垱水库。小(二)型水库31座,分别是:孙家祠堂水库、叉堰水库、杨家垭水库、殷张山水库、后冲水库、利民水库、石板沟水库、峡沟水库、龙潭水库、五龙水库、高兴水库、牯子垱水库、竹林湾水库、南冲堰水库、土门水库、垱稍水库、群英水库、杨家冲水库、九里岗水库、桥口水库、柏树湾水库、双堰水库、桐木沟水库、五龙墩水库、刘家大堰水库、草屋湾水库、群力水库、西沟水库、牛脑壳水库、红联水库、姚湾水库。发电站五座,分别是铁门坎电站、红星电站、利民电站、涢阳电站、环潭电站。澴潭镇年降雨量800mm至1200mm,降雨集中在6,7,8三个月,年平均气温14至16℃左右,日夜温差10℃左右,极端高温39.4℃,极端低温为-16.3℃,适合稻、麦、玉米等经济作物生长。
二、应急反应和行动
(一)防洪应急响应
1.群众转移和安全。洪涝灾害发生后,首先考虑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相应措施把人民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民政办、中心卫生院等部门要迅速到位,解决灾区人民的吃、住和医疗等问题。
2.抢险与救灾。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调集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段的险工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工的抢护,按预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队伍实施。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3.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对转移的群众,由镇政府、村(居)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出现洪涝灾害后,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1.按发生洪、涝灾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红色),Ⅱ(橙色)、Ⅲ(黄色)、Ⅳ(蓝色)四级。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村(居)委会要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出现的洪涝灾情分级响应。如遇洪涝灾害预警,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报告。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 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审批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
3.灾情稳定后,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避免数出多头。对于数据要掌握到户、到人,建立精准花名册。
三、后期处置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镇党委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一)灾后救助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恢复重建倒塌房屋,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伤病能及时医治,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澴潭镇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二)抢险物资补充
洪涝灾害过后,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应积极组织人力,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汇总出防汛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洪涝灾害发生后,应积极组织和帮助灾区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对遭到水毁的水利、交通、供水、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等工程,特别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要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费用应优先列入有关主管部门年度建设计划,在汛前完成所有工程修复。
(四)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四、调查与总结
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本预案由澴潭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村(居)委会和镇直部门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村、部门《防汛抢险及山洪灾害应急预案》报镇防汛办备案。
信息报告电话:
澴潭镇防汛值班:0722-4796310(电话、传真、全天)
0722-4796311(电话、传真、全天)
随县防汛值班:0722-3338796(电话、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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