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澴潭镇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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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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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农办《关于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鄂农组办发〔2022〕2 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抓好2021年中办暗访督查调研、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调研、国家和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暗访以及全省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有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抓好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较真碰硬、从严从实,对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以问题整改促全镇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三、整改时间和步骤

全镇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18日前)。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全面梳理排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分析根源,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18日至5月25日)。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对照排查的问题清单,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并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汇总上报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全面梳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起草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含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落实清单及整改状态),于5月31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办。

五、整改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抓好各类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各村和有关部门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镇乡村振兴办将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强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实行销号管理,突出整改实效。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逐一结硬账,实现清零销号。要注重标本兼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拓展问题整改成果。

(三)加强跟踪督办,提升脱贫质量。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将问题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镇乡村振兴办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所有问题全整改、整改全落实。要认真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基层将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镇乡村振兴办将会同镇直有关单位适时对各村问题摸排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看,有关情况将报镇委、镇政府,并通报到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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